| 发文单位:中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1日 |
| 标 题:中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峰镇“非粮化” 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及“冬闲田”种植农作物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中峰政发〔2022〕8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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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镇直有关单位:
按照资政发〔2022〕1号《资源县“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及“冬闲田”种植农作物奖励实施方案》,依据我镇实际,现将《中峰镇“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及“冬闲田”种植农作物奖励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峰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的意见》(国办发〔2021〕44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耕地撂荒治理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25号)《中国共产党资源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资政发〔2022〕1号《资源县“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及“冬闲田”种植农作物奖励实施方案》,确保该方案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依据我镇实际,现细化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在乡镇已确权的耕地上实施,采取自愿原则,做到“谁种植、谁享受”。
(一)退耕还林地还粮(享受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的,不重复享受该政策),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地还粮;
(二)失管、低产、老病果园退果还粮;
(三)撂荒耕地整治种植粮食作物;
(四)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
(五)果园套种绿肥;
(六)“冬闲田”种植农作物(包括:绿肥、蔬菜、马铃薯等)。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1.2022年内对退耕还林地、低效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地进行改造,种植粮食作物达1亩以上种植户(验收时需达到种粮标准,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成活率达到85%以上,日常管理正常,并提供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2.2022年内对失管、低产、老病果园进行改造,退果还粮面积达1亩以上的种植户(验收时需达到种粮标准,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成活率达到85%以上,日常管理正常,并提供改造前、 改造中、改造后照片)。
3.2022年撂荒耕地自行整治后当年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1亩以上的种植户(验收时需达到种粮标准,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成活率达到85%以上,日常管理正常,并提供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照片)。
4.2022年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面积达2亩以上的种植户(验收时需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成活率达到85%以上,日常管理正常,并提供相关照片)。
5.2022年在“冬闲田”种植农作物1亩以上的种植户(包括:蔬菜、马铃薯。验收时需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成活率达到85%以上,日常管理正常,并提供相关照片)。
6.2022年冬种植绿肥的种植户(领取绿肥种子后必须种植)。
(二)补贴标准
1.退耕还林地、低效中药材地进行改造,种植粮食作物每亩补贴800元/亩。
2.失管、低产、老病果园耕地改种粮食作物每亩补贴800元/亩。
3.撂荒耕地自行整治后当年种植粮食作物的按每亩补贴800元/亩。
4.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面积每亩补贴200元/亩。
5.在“冬闲田”种蔬菜等农作物的每亩补贴100元/亩,种马铃薯的每亩补贴200元/亩。
6.冬种绿肥,按红花草种子2斤/亩、油菜种子1斤/亩的标准,单价根据采购时价定,由政府集中采购绿肥种子发放给村民委员会,再由村民委员会造表发放给农户。
三、工作方法
(一)政策宣传(4月上旬)
乡镇为行动主体,镇、村、组三级联动,按照“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的原则要求,积极宣传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充分发挥冬闲田价值,确保一年四季“田中有粮、地里有菜”。
(二)数据统计
以村为单位,对本村有意向对非农化耕地种粮、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冬闲田种植农作物的农户,在5月25日前,填写《村级“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冬闲田”种植农作物面积统计表》(附件1),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中峰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上报数据进行核查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农村局;6月15日前,填写《镇级“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冬闲田”种植农作物面积统计表》(附件2),经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申报面积核实(一年统计两次,分别为7月31日前、10 月30日前)。
1.以村为单位,对本村已实施“非粮化”耕地恢复种粮、果园内套种粮食作物面积进行核实,经现场核实后,在6月30日前,填写《2022年“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套种粮食作物补贴面积核查表》(附件4),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数据进行核查汇总,在7 月15日前,填写《镇级“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套种作物补贴面积汇总表》(附件5),经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2.以村为单位,经现场核实本村已实施“冬闲田”种植农作物面积后,于10月10日前,填写《2022年村级“冬闲田”种植农作物补贴面积核查表》(表7),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数据进行核查汇总,于10月20日前,填写《2022年镇级“冬闲田”种植农作物补贴面积核查表》(表8),经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冬闲田种植种子采购与发放。镇政府填报《2022年乡镇冬种绿肥面积统计表》(附表10),经核实面积、品种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经批准后,统一采购种子,由镇组织发放。
四、责任分工
1.镇人民政府: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细化实施方案, 确保该方案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2.村委:组织农户进行申报,负责本村种植面积的核实、汇总,收集相关照片,成立补贴申报台账,经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在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蒋勇文 镇党委书记
曾 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艺华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本彦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莫 寒 镇党委副书记
彭义凯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蒋泽银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蒋潇霄 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
伍星明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陈星华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石艳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莫丹桂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敏荣 镇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继权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马 奔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村支书(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粮食生产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李继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工作实施,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要求,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密切指导服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发展粮食生产。
(三)强化督促监管。各村成立现场核查验收小组
第一组:车田湾村
组 长:伍星明
副组长:李春艳
成 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二组:大庄田村
组 长:莫丹桂
副组长:李建华
成 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三组:中峰村
组 长:李本彦
副组长:李承龙
成 员: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四组:官田村
组 长:蒋潇霄
副组长:谢志勇
成 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五组:大源村
组 长:王艺华
副组长:王 勇
成 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六组:福景村
组 长:蒋泽银
副组长:胡建军
成 员: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七组:枫木村
组 长:莫 寒
副组长:喻良正
成 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八组:八坊村
组 长:彭义凯
副组长:潘久富
成 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九组:社岭村
组 长:陈星华
副组长:谭国华
成 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第十组:上洞村
组 长:石艳芳
副组长:李承华
成 员:村“两委”人员、包村干部、村民小组组长
附件:1.村级“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套种农作物、“冬闲田”种农作物面积意向统计
2.镇级“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套种农作物、“冬闲田”种农作物面积意向统计
3.2022年“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套种农作物补贴面积核查表
4.2022年镇级“非粮化”耕地恢复粮食生产、果园套种农作物补贴面积汇总表
5.2022年村级“冬闲田”种植农作物补贴面积核查表
6.2022年镇级“冬闲田”种植农作物补贴面积核查汇总表
7.2022年乡镇冬种绿肥面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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