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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发文字号:资政告字〔2025〕4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9日

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5-12-29 17:00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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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全县坡度大于25度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我县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为1189km²,主要分布在资源镇、中峰镇、梅溪镇、瓜里乡、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河口瑶族乡7个乡镇(详见附图)。

二、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实施以下管控措施: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全垦整地。优先推进植树造林,采取沿等高线带状局部整地方式,并配套建设拦水、蓄水、保水、排水等水土保持设施。

三、本公告实施后,违反规定在划定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本公告自2025年12月29日起执行。

附件:1.资源各乡镇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统计表

   2.资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资源县各乡镇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国土面积(km²)

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数量(个)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km²)

合计

林地

草地

裸土地

合计

1941.03

42610

1189.00

1164.98

24.02

0.00

1

资源镇

327.36

8105

190.51

188.27

2.23

0.00

2

中峰镇

379.95

8544

226.82

218.47

8.35

0.00

3

梅溪镇

386.41

9293

243.15

238.17

4.98

0.00

4

瓜里乡

244.12

7392

145.58

141.92

3.67

0.00

5

车田苗族乡

310.35

5729

179.07

174.47

4.60

0.00

6

两水苗族乡

180.84

1790

124.39

124.24

0.16

0.00

7

河口瑶族乡

112.00

1757

79.47

79.44

0.03

0.00

附件2

资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