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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资源县公安局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0-10 10:40     来源: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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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派出所、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24〕6号)、《桂林市卫生健康委 桂林市公安厅 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桂林市医保局 关于印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妇幼发〔202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加快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落地,现将《资源县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资源县公安局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疾控局关于印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妇幼发〔2024〕6号)、《桂林市卫生健康委 桂林市公安厅 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桂林市医保局 关于印发〈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妇幼发〔202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加快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落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从群众视角出发,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相关服务事项,通过整合部门资源、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审批流程、同步共享数据、加强内部协同、延伸服务触角等改革措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二、实施方式

(一)服务内容。为在资源县具备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出生、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暂不包括港澳台同胞、侨胞)且一方为广西户籍、婚内生育1个月内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的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

(二)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智桂通”多渠道随时随地网上办理,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专区”,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线下办理,在具有《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的助产机构开设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无《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的助产机构要设置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咨询窗口或咨询台。同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行服务渠道拓展、预约快办等创新。

三、重点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整合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预防接种证办理、出生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居民医保登记等6张申请表为1张《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附件1),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附件2),强化卫生健康、疾控、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业务协同,对围绕新生儿出生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集成办理,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前置事项办理结果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作为下一事项办理的证明材料,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推进系统对接。基于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应用支撑服务,根据自治区制定的技术对接标准规范,通过与桂妇儿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医保信息系统、社保卡信息管理系统等对接,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支持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办事所需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出生“一件事”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

(四)部门及地方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全县各相关部门根据自治区制定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技术方案需求,对本部门相关业务审批系统、统一受理平台、电子印章系统、好差评系统、办件库、电子库等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协同数据归集共享以及整体集成联调工作,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的开展提供系统支撑。

四、时间安排

2024年9月20日前县直两家助产机构完成开设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综合窗口,各乡镇医疗保健机构完成咨询窗口或咨询台,12月底前取得初步成效并持续改进。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专班。各单位根据业务条线,明确专人加强协调,全面推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

(二)细化工作分工。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推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工作,各助产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事项;疾控部门负责预防接种证办理事项;公安部门负责出生登记申报事项;医保部门负责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事项;人社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卡申领事项。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业务系统与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支撑系统对接,及时归集相关信息。各部门要对所涉事项从业务、技术等多个方面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计划,有序推进。

(三)加强运营推广。开展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运营有关工作,加强服务推广,通过发送调查问卷、收集意见建议、好差评跟踪分析处理等方式及时了解群众对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意见和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开展功能、流程、内容的持续优化迭代升级相关工作,不断优化提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服务便捷性和体验度。

附件: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

3.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

4.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登记表.docx

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docx

3.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数据流转示意图.docx

4.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业务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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