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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梅溪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资源县梅溪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梅溪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什么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镇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镇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镇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决算,受镇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镇和镇级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全镇财政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全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管理工作;代理村级财务工作.
一、机构设置情况资源县梅溪镇财政所设参公事业单位1个。
二、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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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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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源县梅溪镇财政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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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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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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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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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资源县梅溪镇财政所:总编制数为8名,其中:
(一)行政编制8人。
(二)退休人员3名。
(三)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1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负责编制年度镇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和年度决算,受镇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镇和镇级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全镇财政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全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管理工作;代理村级财务工作及合作社账务工作。
第二部分:资源县梅溪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资源县梅溪镇财政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123.11 万元,比去年 109.21 万元增加13.9万元,上升 12.7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预算123.11 万元,比去年 109.21 万元增加13.9万元,上升 12.7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资金增加。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75%,同比增加10.68万元,增长13.13%;支出增加的人员增加人员生活补助及商品服务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14.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61%,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11.29%,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3)卫生健康支出9.6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4%,同比增加1.04万元,增长12.08%,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7.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1%,同比增加0.73万元,增长11.3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2%,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14.75%;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3.65 8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07%,同比增加13.31万元,增长16.5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8%,减少0.15万元,下降1.5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增加0.74万元,上升17.37%;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生活补助。
(3)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9.4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8 %,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5.4%;其中:
①办公经费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5 %,同比减少5.95万元,下降91.54%,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细化办公经费用途;
②印刷费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
③水费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
④电费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6 %,
⑤邮电费0.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54 %,
⑥差旅费1.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0%,
⑦维修(护)费0.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1 %,
⑧会议费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
⑨培训费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
⑩公务接待费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
工会经费1.0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88 %,
福利费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2 %,
其他交通费用4.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0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0 %,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123.11 万元,比去年 109.21 万元增加13.9万元,上升 12.73 %。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23.11 万元,比去年 109.21 万元增加13.9万元,上升 12.7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资金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2%,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14.75%;项目支出预算9.4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8 %,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5.4%。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08.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82%,同比增加13.9万元,增长14.75%;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93.65 8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07%,同比增加13.31万元,增长16.57%,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调整;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8%,减少0.15万元,下降1.56%;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6%,增加0.74万元,上升17.37%;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生活补助。
(四)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机关办公楼房管理费预算120万元
2022年该项目预算资金项目支出预算9.46 万元,其中:
办公经费0.55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20年全口径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0.1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其中: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同比增加0万元。
3. 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1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0.1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同比增加0万元。
3.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1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9.46 万元,其中:
办公经费0.55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差旅费1.35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工会经费1.08万元,福利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7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单位绩效目标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