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一、准备申请材料
一、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各复印件1份(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婚姻证明复印件1份(已婚家庭成员的结婚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未再婚证明,适婚年龄未婚的出具未婚证明);
四、属见义勇为、军烈属、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原国民党抗日老兵特殊困难家庭,低保家庭、孤、老、病、残(家庭成员有二级以上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提供有关复印件1份;
五、申请人及家庭人员从业(务工)的单位提供的有关从业人员的岗位和收入情况的签字、盖章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户口所在地街道和村委出具非就业原因说明证明,仍在就学的人员提供学校证明;
六、现在实际租住处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注明租住房屋具体地址及出租人联系电话。
二、办理流程

来源: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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