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8日 |
| 标 题:资源镇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营林生产预计划任务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镇政发〔2023〕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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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桂政发〔2018〕52号)《广西油茶生产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下达2023年全市营林生产预计划任务的通知》(市林园生〔2023〕2号)和《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营林生产预计划任务的通知》(资政办发〔2023〕2号)要求,为确保全镇2023年营林生产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现下达全镇2023年营林生产预计划任务,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力推进油茶造林
要坚决落实资源县下达资源镇的“十四五”油茶生产任务,按照自治区油茶生产三年行动初步工作部署,加强对油茶生产的组织领导,压实生产责任,凝聚油茶产业发展合力。要加强油茶产业发展的政策宣传,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兑现,充分调动群众发展油茶积极性。要加强苗木信息发布,保障油茶苗木供应。要加强油茶造林技术服务,组织技术人员上山现场指导,大力推广“油茶+N”技术模式,营造油茶与其他树种混交林,提高林地利用率。对计划种植油茶的林地优先依法安排采伐指标,优先给予各类项目支持。
二、着力提升森林质量
要引导森林经营主体始终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于营造林全过程,坚持生态优先,数量与质量并重,特别注重提升森林质量。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采用局部整地、增施有机肥、少用化学除草剂、提倡使用多样化树种营造混交林等科学营林措施,适度规模种植珍贵树种和碳汇能力强的树种,培育中、大径材,统筹兼顾提高森林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
三、落实产业补助政策
对油茶新造林,油茶纯林按1500元/亩给予补助,其中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1000元/亩,县财政配套资金补助500元/亩,分2年兑现到位;实施“油茶+N”复合经营油茶林地,并达到《“油茶+N”复合经营技术指南(试行)》要求造林密度的,按100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油茶低产林更新改造、嫁接改造按新造林补助标准执行。油茶低产林抚育改造、截干更新,自治区按400元/亩给予补助,分2年兑现到位。以上补助项目要求相对集中连片(实施地块间水平距离1公里范围内)20亩以上,鼓励农户将零星土地以流转或入股形式,通过合作社或企业申报项目补助。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森林质量提升和森林景观改造等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以下达项目的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资源镇2023年营林生产预计划任务表
资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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