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9日 |
| 标 题:资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县资源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竟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镇政发〔2022〕1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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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直各有关单位:
《资源县资源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竟聘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根据上级批复的岗位设置变更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镇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准用岗位设置。
三、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
资源县资源镇7个所属事业单位联合设岗。编制人数57人,岗位总量57个,其中管理岗位11个(八级1个,九级10个);专业技术岗位44个(七级1个,八级5个,九级6个,十级4个,十一级14个,十二级14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技工四级1个,技工三级1个)。
四、竞聘范围
1.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对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单位负责人员,不适用本方案,其选拔任用,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竞聘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所需条件
参加竞聘上岗,应当是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参与非法邪教活动者;在受党纪严重警告、政纪记过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参与岗位竞聘)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现聘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竞聘管理岗位所需条件
竞聘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各等级职员的具体条件是:
1.八级职员(副科):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县组织部任命;
2.九级职员(科员):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3.十级职员(办事员):曾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者曾在工勤技能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所需条件
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竞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和取得与专业岗位相匹配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具体如下:
1.七级:取得高级职称证书,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近五年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020、2021两年继续教育全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
2.八级: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职三年以上;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近五年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020、2021两年继续教育全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
3.九级:应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近五年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020、2021两年继续教育全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
4.十级:取得中级职称证书,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近五年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020、2021两年继续教育全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
5.十一级:.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近五年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020、2021两年继续教育全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
6.十二级:取得初级职称证书,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近五年公需科目考试合格,2020、2021两年继续教育全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
(四)竞聘工勤岗位所需条件
在有空岗的前提下:
1.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与岗位相匹配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与岗位相匹配的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竞聘程序
(一)成立资源县资源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荣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潘建荣 镇党委副书记
刘丰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业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莫连花 镇党委委员
徐媛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扬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李 陈 副镇长
许杨华 副镇长
吴锦云 镇兼职人大副主席
成 员:李建明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伦玮 镇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 嫣 镇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
韦明扬 镇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黄朝晖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唐继生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唐良松 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黄向阳 镇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刘玉娟 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贻仲 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潘建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嫣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韦明扬协助。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二)竞聘上岗程序
1.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2.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3.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员名单;
4.组织竞聘,对符合竟聘条件的人员按评分细则量化打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拟聘人选名单、所聘岗位和等级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
七、岗位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聘用结果报县人社部门备案。对于符合规定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一次性告知要求反馈意见。
2.本单位与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聘用合同,按照约定的岗位目标、职责、聘用期限进行管理,对所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八、监督管理
1.竞聘上岗应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要求。 2.严肃竞聘上岗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其他人员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竞聘结果客观公正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其它
1.本方案报县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本方案内容与县人社局核准意见不一致的,按县人社局核准意见执行。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相关人事政策或文件规定执行。
3.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本次聘期结束后的实施方案可根据上级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4.本方案由本单位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资源县资源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2.资源县资源镇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评分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