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17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县金毛狗脊林下试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政办发〔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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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资源县金毛狗脊林下试种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毛狗脊(Cibotium barometz (L.) J. Sm.)是蚌壳蕨科,属树形蕨类植物,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金毛狗脊具有补肝肾、强腰膝、除风湿、壮筋骨、利尿通淋等功效,茎上的茸毛能止血。金毛狗脊对生境有较高的要求,喜生于山麓沟边及林下阴处酸性土上,在我县有较广泛分布,适宜在我县林下种植推广。为切实抓好金毛狗脊试种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推动资源县中药材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生态立县、农业稳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资源县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位于金毛狗脊自然分布区域、适宜人工培育种植的优势,结合资源县中药材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大力发展林下金毛狗脊试种。到2030年底,全县新种植金毛狗脊面积10万亩以上,其中:2024—2026年发展2万亩,在全县建立2个以上金毛狗脊林下种植示范基地;2026—2030年发展8万亩。将金毛狗脊产业培植成资源县主打中药材产业,逐步形成苗木培育、供应、规划、种植、收购、销售、加工等产业链条,力争打造成广西金毛狗脊种植示范县。
二、建设模式
金毛狗脊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为加强人工培育管理,明确管理主体和职责,由县林业局牵头,依法组织资源县具备金毛狗脊种植资质企业或个人成立金毛狗脊产业发展行业组织,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相关事宜,在全县开展金毛狗脊试种。
三、金毛狗脊试种申报实施程序
(一)申报主体要求。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中药材种植技术经验的企业或个人,并落实有符合金毛狗脊种植技术要求的地块。
(二)申报程序。有种植意向且符合申报主体要求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先选好拟种植地块,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好金毛狗脊种植区域野生资源调查报告,经县林业局审核确定拟种植范围和面积,纳入年度试种计划。
(三)实施程序。申报主体持金毛狗脊种植区域野生资源调查报告、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与县林业局签订种植管护承诺书。在县林业局林下经济发展中心指导下按拟定的种植区域和面积采购种苗(供苗单位必须提供种源合法证明),按种植规划及技术规程组织种植。
(四)登记备案。由县林业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实地验收,对种植合格面积范围逐级登记备案。
(五)采集销售。金毛狗脊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禁止采集销售野生金毛狗脊。通过登记备案人工培育的金毛狗脊采集销售时,经营单位或个人等必须向县林业局提出申请,按批准的地点和数量进行采集销售。
四、种植方式及规格要求
以林下种植为主,株行距1.1米×1.5米,种植密度350—400株/亩,采用穴状种植方式。
五、验收时间及标准
验收由县林业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实施。分2年进行,时间为每年10—11月。面积核实率为100%。第一年成活率以350株/亩计算,成活率90%以上为合格,即每亩成活株数315株以上(含315株)为合格。第二年保存率验收,保存率在85%以上,即每亩成活株数297株以上为合格。对验收不合格面积,由实施单位组织补植补种,在下一年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兑付上一年度奖补资金。
六、项目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奖补要求
(一)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2024—2026年,对验收合格面积按1200元/亩进行奖补,奖补资金从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对示范基地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从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另行安排项目支持。
(二)奖补要求。奖补资金分两年兑付。对验收合格种植面积,按奖补标准总额的60%、40%分两年核拨奖补。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资源县金毛狗脊林下试种工作专班,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全县金毛狗脊林下试种工作组织实施、督促推进和专班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不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二)强化日常管理。专班办公室建立健全备案工作档案,将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以备查阅。
(三)强化监督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专班加强对选地、规划、种植、备案过程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工作结束后,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建设内容和实际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工作总结,并将资料整理备案。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