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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4日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县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政办发〔2023〕29号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4日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县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9-24 17:45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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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资源县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3号)和《桂林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卫片办〔2023〕3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资源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将“真实性”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是本辖区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真抓严管,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落实人员、装备等保障。建立并落实卫片执法共同责任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保障案件移送、查处、执行全面到位。认真完成辖区内的图斑核查、集体会审、查处整改、数据填报、督办问效、约谈问责、源头防范、机制建立,材料的立卷归档、装订成册等工作。

(二)卫片图斑核查。根据卫片执法工作原则,突出“坚守真实性、狠抓准确性、提高时效性、聚焦工作重点”。县卫片办组织协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林业、乡(镇)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对国家下发的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开展实地核查、内业举证、图斑判定和数据填报工作,严格落实“县级判定上报”,对属于“非农化”、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单独标识;合法性判定以自然资源部审批、备案、监管系统信息为准,并同步做好审批信息备案。要积极配合上级(含委托技术单位)开展实地检查,并确认实地检查结果。

县卫片办将组织对疑似违法占用耕地50亩、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25亩以上的“新增非农建设类”和“年度内持续变化类”图斑,疑似违法开采面积达到5亩以上的矿产图斑,以及拆除复耕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5亩以上、耕地25亩以上的图斑,逐一组织实地核查,出具核查意见,并明确核查负责人。

(三)集体会审判定。县卫片办在图斑核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采取共同审查等方式开展集体会审,深入学习土地、矿产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新政策和卫片执法新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的核心要义,既坚持政策底线红线,又用足用好用活政策。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判定。判定为合法的图斑,要确保用地、用矿批文合法有效,实际用地、采矿范围在建设用地批准红线、采矿证许可范围内;判定为违法的图斑,要做到违法性质和处理情况客观、真实;判定为其他用地的图斑,要符合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农村道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实地未变化的政策规定。特别是对有异议的图斑、重点图斑,要集体研究解决,避免出现因图斑判定不准确造成工作被动。

(四)规范数据填报。县卫片办要高度重视图斑数据填报工作,根据图斑核查判定结果,逐一填报图斑数据,并逐一审核。通过自检的方式,查漏补缺、及时纠正、修改完善图斑数据,避免出现错填、漏填等情形。要落实专人在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录入图斑核查判定、查处整改、补办完善审批手续等相应内容,严格按照“月清”要求,完成图斑核查判定、填报、确认等工作,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并对市级反馈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纠正。

(五)违法行为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以消除违法状态作为工作目标,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注重时间节点,推动整改落实。县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件查处有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拆除复耕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5亩以上、耕地10亩以上的卫片执法图斑,须向市卫片办提交申请核验。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及时纠正涉及交通、能源、水利、民生工程、重大项目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对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问题,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共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对属于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并做好记录。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卫片执法的工作要求,及时反馈整改信息,并在年底前将所有移交图斑处置结果报县卫片办(重点是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涉嫌犯罪及违法违纪应当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县直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紧盯《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明确的“重点区域”,严厉查处重点违法问题。

(六)强化监管服务。各乡(镇)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在图斑核查判定基础上,明确整改责任,实行清单式管理、挂图式作战,提高时效性,采取拆除复耕(时间一个月内)、补办用地手续(时间三个月内)等措施,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消除土地违法状态。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要严厉查处,强力推进立案查处、非立案拆除整改工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条件,且审批权限在自治区级以下(含自治区级)的项目,要加强沟通对接,通力协作,落实好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加强业务指导,并督促项目业主履行项目建设应尽责任和义务,在查处后,补充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七)归档建立卷宗。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卫片办收集整理工作部署、工作开展、工作推进、工作成效等卫片执法各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中的材料,并严格按照“一图斑(地块)一卷宗”的标准,归档卫片执法工作中各个图斑地块形成的情况说明、影像、套合等图件、现场照片、违法案件处理材料、举证材料等,规范建立卫片卷宗,并装订成册。

执法验收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专人负责,全面分析全县卫片执法工作成果,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滞后的乡(镇)开展督导,组织对各乡(镇)卫片执法工作开展验收,督促各乡(镇)及时整改,评估各乡(镇)卫片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形成年度卫片执法成果,并向市级提交报告。

(八)核验督办问效。县卫片办根据“月核”要求,对本辖区“月清”数据进行全面自行核验,及时进行整改纠正。对新增建(构)筑物疑似违法占用耕地50亩以上的图斑,县卫片领导小组要逐一实地核查。县卫片办联合县纪委对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滞后的乡(镇)开展通报提醒、约谈纠正、联合惩戒、移交问责等“四项机制”进行督导督办,特别是对辖区内违法严重地区要强力推进立案查处、非立案拆除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辖区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和违法比例。

(九)严肃约谈问责。县卫片办根据“月清”“月核”“季度小结”“年度汇总”各阶段卫片执法工作情况,适时向乡(镇)和有关单位发警示提醒函或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建议函。对土地、矿产资源违法问题突出、查处整改不力的乡(镇),将严格按照国家、上级卫片政策要求和有关规定,确定约谈对象,报请县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工作。对符合《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问责情形的人员,由县纪检监察机关启动问责。

三、工作安排

(一)“月核”。图斑下发后的10日内,各乡(镇)协助县卫片办完成图斑核查上报工作,每月10日前根据市级审核问题清单完成图斑数据纠正修改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根据自治区审核问题清单完成图斑数据纠正修改及上报上月20日(含)前下发的“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两类土地图斑和所有矿产图斑数据。

(二)“季清”。县卫片办要以季度为单位,在每季度末开展全面审核,核查图斑定性是否准确、查处整改是否真实、举证材料是否齐备、数据信息是否准确、规范等,并形成书面审核意见,通报各乡(镇)本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成果质量。各乡(镇)协助县卫片办在4月底前完成第一季度所有图斑的填报、自查自检,7月20日前完成第二季度所有图斑的填报、自查自检,10月20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所有图斑的填报、自查自检,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第四季度所有图斑的填报、自查自检。

(三)半年小结。在2023年6月25日前,县卫片办完成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含6月20日前下发的“其他新增建设类”和“其他变化类”图斑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上报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四)“年度评估”。2024年1月20日前,县卫片办组织完成2023年全年卫片执法工作,将年度工作报告报市卫片办。

涉及军用土地的,要求在2023年6月、12月底前以机要件单独上报一次,由县卫片办汇总后报市卫片办。

四、卫片政策

(一)问责评估时考虑因素的计算方法

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问责比例计算方法出现新的政策变化,自治区在评估市、县土地管理秩序、核实问责条件时,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交通、能源、水利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用地涉及的耕地面积不予扣减。

除此之外,经上级内业抽查和外业核查,最终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的图斑,将纳入年度问责比例计算;经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的补充图斑也将追加纳入问责比例计算。

1.对于“已补办完善用地手续”(包括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补办手续,并在系统中勾选“其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在问责评估时,只扣分子不扣分母。

2.对于“已拆除复耕到位”的,在问责评估时,分子分母同时扣除。

3.以往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用地等可予以扣减的政策,不再执行。

4.对于“存量建设用地违法”农业项目破坏耕地(基本农田)”,在问责评估时,分子分母均不计入。

在考虑前述问责评估时的有关因素后,参考全国平均值,一个年度内,县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100亩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的,纳入问责范围;各乡(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5亩以上,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纳入问责范围。

(二)实施冻结用地指标政策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先行冻结补充耕地储备库中违法用地所在地的补充耕地指标,地方拆除复耕经市级验收并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确认后,解除冻结;经查处后,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直接扣减储备库内同等数量、质量的补充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 

五、卫片机制

(一)实行通报提醒机制

对卫片执法工作部署不全面、不到位、不及时,落实卫片执法图斑查处整改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乡(镇),县卫片办将定期汇总、定期排名,通报提醒。

(二)实行约谈纠治机制。落实卫片执法工作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保障项目用地和落实耕地保护不到位,或通报提醒指出的问题超过规定时限或敷衍整改、整改不实的,县卫片办将提请县人民政府约谈有关责任人。

(三)实行联合惩戒机制。对涉及交通、能源、水利、保障性住房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本系统和项目建设业主单位依法依规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实行联合督导、联合惩戒,暂停涉及本行业的项目、资金安排,并暂停受理项目建设单位的资金、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共同推动整改落实。

(四)实行移交问责机制。对落实党中央耕地保护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耕地保护履职不力、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审批用地用矿,或经整改后仍符合问责情形的地区,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人事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将卫片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林业、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不断强化落实监督责任,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要强化纪检监察、公安、审计、法院、检察院的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推动落实非法占地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执分离”、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等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二)坚持分类稳妥处理。各乡(镇)要认真区分不同的违法性质和情形,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采矿破坏生态及造成生产安全隐患等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查处整改;对存量问题要实事求是,审慎处置,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对媒体曝光、群众关注度高的复杂敏感性问题,要依法依规妥善审慎处置。重大事项的处置要加强研究分析判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三)落实信息成果上报。县卫片办要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矿产执法卫片图斑填报指南(试行)》文件要求和2023年卫片执法政策,对图斑进行合法性判定,及时填报、上报数据,将查处整改到位、补充完善手续到位等材料,按要求在自然资源综合监测平台上进行补录,及时更新。同时,要落实好信息成果上报:县卫片办于2023年6月25日前报送半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并上报半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2024年1月20日前报送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数据,上报年度卫片执法工作报告。期间,各乡(镇)自行开展了约谈问责工作的,在开展约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警示约谈情况,开展警示约谈工作的通知、方案以及有关领导在约谈会上的讲话稿等材料一并报县级,在启动问责程序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启动问责情况上报县级。另外涉军用土地图斑的,县卫片办要填报《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的形式单独上报到市级。

以上信息成果除有特别说明外,均同时以纸质和电子件形式上报(纸质件一式两份,电子件发至县卫片办邮箱),上述信息成果报送是否及时、质量是否合格等情况,县卫片办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七、其他事项

各乡(镇)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卫片办联系。联系人:蒋钦喜;电话:0773-7913912;县卫片办邮箱:zygtzfjcdd@163.com

附件:资源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资源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李迅军 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肖其清 县政府办副主任、政管办主任

    龙文瑞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承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莫 寒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谢直毅 县发改局局长

    易忠华 县司法局局长

    唐文军 县财政局局长

    徐志民 县住建局局长

    鄢 斌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宏富 县文广体旅局局长

    胡泽林 县林业局局长

    秦晓晖 资源生态环境局局长

    易金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蒋 涛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蒲德灵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唐荣红 资源镇镇长

        曾 懿 中峰镇镇长

        肖竣夫 梅溪镇镇长

        唐国辉 瓜里乡乡长

        潘 建 车田苗族乡乡长

        兰李平 两水苗族乡乡长

        盘荣云 河口瑶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龙文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抽调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