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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资源县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3号)和《桂林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卫片办〔2023〕3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商县直有关部门,结合资源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方案》初稿,经征求部门修改意见,并经资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9月24日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6号)
2.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3号)
3.《桂林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卫片办〔2023〕37号)
三、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严格土地矿产执法监督,推动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安排、卫片政策、卫片机制、工作要求、其他事项等七部分。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进一步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将“真实性”作为卫片执法工作的生命线,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卫片图斑核查,三是集体会审判定,四是规范数据填报,五是违法行为查处,六是强化监管服务,七是归档建立卷宗,八是核验督办问效,九是严肃约谈问责。
(三)工作安排。一是“月核”,图斑核查每月工作内容及月上报时间;二是“季清”,图斑核查每季度工作内容及上报时间;三是半年小结,上报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及上报时间;四是年度评估,上报全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及上报时间。
(四)卫片政策。一是问责评估时考虑因素的计算方法;二是实施冻结用地指标政策。
(五)卫片机制。一是实行通报提醒机制;二是实行约谈纠治机制;三是实行联合惩戒机制;四是实行移交问责机制。
(六)工作要求。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坚持分类稳妥处理;三是落实信息成果上报。
(七)其他事项。发布卫片办的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特色亮点
1.《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3号)和《桂林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卫片办〔2023〕37号)等文件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方案》从大局出发,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根据资源县实际情况,对卫片执法工作所涉及的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进行了细致分工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3.《方案》通过附件的形式确定了资源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及分工,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能有效促进部门之间形成合力,把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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