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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7日
标  题: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资源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展销宣传推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农发〔2025〕10号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7日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资源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展销宣传推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3-27 10:30     来源: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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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层站所(中心):

经研究,现将《资源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展销宣传推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展销宣传推介项目实施方案 

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消费者对于健康、安全、环保食品的日益追求,农产品市场展现出巨大的潜力和活力。但目前市场上农产品品牌众多,竞争激烈,许多优质农产品缺乏有效的品牌建设和推广,导致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较低。为了进一步推广优质农产品,提升资源县农产品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入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广西农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桂农业发〔2018〕6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农质发〔202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5号)和《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业办〔2023〕8号)精神,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托资源县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优势,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以“作示范、勇争先”的担当作为,整县推动绿色有机产业发展,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实现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基地数量体量双进位、品质品牌双提升,服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促进商品流通,助推消费内外双循环。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巩固提升绿色有机等品牌建设成果。保持已认证的“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培育已入选的“桂字号”农业品牌。

(二)新打造一批绿色有机等品牌建设。2025年底,全县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品牌市场认可度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新认证一批“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新入选一批“桂字号”农业品牌,培育全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三)多形式开展产销对接活动。举办或参加“广西国际农业博览会”“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等宣传展销推介平台,加强优质农产品品牌宣传、产销对接和营销服务。

三、项目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万元。

四、项目资金支持范围、奖补标准、目标任务

(一)项目资金支持使用范围。一是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桂字号”农业品牌、农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等农业品牌建设的经营主体给予奖补;二是支持培育全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三是支持举办或参与特色农产品展销宣传推介活动。

(二)农业品牌建设经营主体奖补标准。根据《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县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及深圳市菜篮子基地认定奖补办法的通知》(资政规〔2022〕3号)文件奖补标准执行。

(三)打造区域公用品牌。2025年培育1个全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四)农产品展销推介。2025年举办或参与特色农产品展销宣传推介活动5次以上。

(五)联农带农要求

获得支持的新型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可通过订单生产、产品购销、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社会化服务、培训服务指导等方式与农户形成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原则上每个经营主体至少通过3种不同的联农带动方式带动农户增收。按照每5万元带动1户的要求,单个申报项目带动农户数最低不得少于5户。当年带动农户获得总收入不少于奖补金额的30%,同时要求带动农户中脱贫户(监测对象)的人数占总人数的30%以上。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农业品牌建设补贴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填写申请表(由县农业农村局提供),持当年获得的农产品品牌认证(认定)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年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联农带农、项目验收表等佐证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食品站申请。

(二)全产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实施主体,验收合格的,由实施主体自主到当地县农业农村局申请补助资金,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实施合同、项目验收表、竣工报告等材料。

(三)举办或参与特色农产品展销宣传推介活动。通过直接补助方式实施,持活动方案、发票、活动相片等材料。

(四)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对实施主体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完成审核的补贴申请在县级政府网站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资金兑付。公示期满,县农业农村局将无异议的补贴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实施主体兑付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展销宣传推介项目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食品站,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对项目实施进度、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加快实施进度。根据自治区工作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组织项目实施,12月底前所有项目必须全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资金支出进度达到100%。

(三)加强项目资金监管。项目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做到实施过程有记载、有图片、有影像,为项目监督检查提供佐证材料。

(四)推进信贷对接。加强与金融部门对接,推动加大对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的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桂惠贷”。

附件:1.资源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认证奖补申请表

   2.2025年资源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农产品品牌展销宣传推介项目验收表

文件下载: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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