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22日 |
| 标 题: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资源县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农发〔2024〕2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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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研究,现将《2024年资源县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资源县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广西优势特色产业罗汉果集群项目建设进度,把资源县罗汉果产业打造成为结构合理、链条完整、核心竞争力突出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推广罗汉果套种大豆良法种植模式,确保粮油作物产量的同时,继续壮大罗汉果产业集群规模,促进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因地制宜推广春夏季罗汉果套作大豆增粮增效技术。一方面充分利用园地空间和时间、土壤地力和光热资源,提高复种指数,在稳定豆类粮食产量的同时发展罗汉果产业,缓解粮经作物争地矛盾,科学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提升粮食安全的保障能力;另一方面利用大豆类作物根瘤菌的固氮作用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团聚体结构和理化性质。使得推广园间套作豆类增粮增效技术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在全县打造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1244亩。
三、申报标准
(一)实施对象
全县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
(二)申报主体要求
1.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经营主体实施项目帮扶效果明显;
2.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
3.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基地及产品供销合同;
4.2016年以来实施资产性收益产业扶贫项目的经营主体,未履行完原协议的,原则上不得申报该项目;
(三)种植标准
1.种植基地标准。种植大户需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面积5亩以上;经营主体需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面积20亩以上。
2.种植规格。在罗汉果园宽行内顺行方向播种大豆,大豆种植带边行与罗汉果幼苗种植点的距离达到50~60cm。间作大豆行距30~40cm、穴距25~30cm,出苗后定苗2~3株。(具体参考附件1)
(四)联农带农要求
通过订单生产、产品购销、入股分红、土地流转、务工就业、社会化服务、培训服务指导等方式与农户形成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原则上每个经营主体至少通过2种不同的联农带动方式带动农户增收。其中,5亩~20亩的种植基地需带动达到5人(含5人)以上,20亩(含20亩)~100亩(不含100亩)的种植基地需带动达到8人(含)以上,100亩(含100亩)~200亩(不含200亩)的种植基地需带动达到20人(含20人)以上,200亩以上(含200亩)的种植基地需带动达到30人(含30人)以上。
四、奖补标准
对按要求完成建设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的主体,奖补标准每亩不超过600元。
五、资金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18号),自治区下达我县2022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400万元,结余资金74.61631万元。
六、项目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阶段(2024年3—4月)。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主体,统一向基地所在村、乡(镇)申报,各乡(镇)负责对申报主体的土地落实、种苗采购等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土地相关证件复印件、土地租赁合同、种子采购合同、种子付款凭证。
(二)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5-6月)。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经营主体要对种植人员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以此来提供基地建设的合格率。要求经营主体与种植人员签订相关的务工合同,在种植过程中留好相关影像资料。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4年7月)。基地建设完成后,由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时,实施主体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总结,项目实施前、中、后相片等资料和联农带农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所在乡镇相关人员到实地开展验收。
(四)公告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对项目申报及验收结果利用网站、公众号、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县、乡(镇)、村三级进行公示公告(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项目重新报批。
(五)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在资金拨付申请表签署意见后,由县财政局在资金审批完结后,将补贴资金统一划拨到县农业农村局再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实际验收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账户。
七、其他要求
(一)经营主体在申报、实施过程中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假报,一经发现立即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申报任何政策。
(二)关于联农带农佐证材料,要求所有实施主体在2024年工资发放、土地租金、苗木采购、设施设备采购等须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不再接受任何可更改的凭证。购买种子等应有采购发票、售后服务保障、“种子三证一签”(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产地检疫证、苗木标签)发票上须注明实施主体姓名或组织名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面积、销售价格等信息,和签订购买合同、协议。
附件:(详见下方文件下载)
1.资源县罗汉果套种大豆类粮油作物增粮增效关键技术
2.罗汉果套种大豆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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