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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6-04-03 12:00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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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精准、及时、安全发放,资源县人民政府于近期印发了《资源县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为切实落实耕地保护要求,稳定农民种粮收益,提升耕地地力水平,资源县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本年度实施方案,旨在规范补贴发放全流程,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二、起草依据

(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16号)

(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财农〔2016〕94号)

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

每年执行一个补贴标准。根据当年上级拨付全县的补贴资金总额除以当年全县核实后的应补贴面积,得出全县该年每亩补贴的金额。所以,每一年的补贴标准不会相同。

四、补贴资金发放方式

以农户为单位,按照实名制管理。农户当年的补贴面积经过层层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核准,由财政部门通过农民补贴信息网络系统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存入农户的“一卡通”。如无特殊原因,都会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发放到户。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具体目标、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工作要求四大部分,核心内容如下:

(一)补贴对象与范围

1.对象:全县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严禁公职人员领取、代领或发放至死亡人员账户。

2.范围:从2022年开始补贴面积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依据。计算公式:农户补贴面积=确权登记面积-农户不符合补贴条件的面积。农户承包地是否符合补贴条件每年核实一次。明确列出了不纳入补贴的耕地情形,主要包括: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如非农建设、退耕还林、挖塘养殖、发展林果业等)、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占补平衡中未验收确认的耕地等。特别说明,种植一年生草本果品且不影响耕地质量的,可予补贴。

(二)发放流程与关键环节

1.公示制度:各乡镇需生成公示表,在村内公示7天,并可通过政府网站、微信群等多渠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联合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财政、自然资源、统计等部门对补贴面积进行严格审核,并随机抽村抽户核查,确保面积真实准确。

3.资金发放: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三)奖惩与监管措施

1.环境保护挂钩:对露天焚烧秸秆、违规使用不合格农资并受到处罚的生产者,取消其当年补贴资格。

2.诚信惩戒:编造、伪造虚假村组、农户姓名,虚报、冒领补贴资金;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农户虚报、多报补贴面积;村组或其他组织及个人集中保管农户“一卡通”信息;用补贴资金直接抵扣农户贷款、抵缴其他费用或变相抵扣挪作他用;收集农户“一卡通”存折集中领取补贴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四)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方案、组织数据审核、测算补贴标准、绩效评价等。

2.县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监管、“一卡通”系统培训等。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公示、信息录入与上报。

六、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精准性与规范性。《方案》列出了不予补贴的负面清单,体现了政策引导的精准性。全流程通过“一卡通”系统管理,为确保农户基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农户的信息和补贴面积当年有变更的,必须经本人签字确认,所在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后,送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机构(财政所或农技站)更改及备案,实现了操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

二是强化监管与失信惩戒。不仅对挤占、挪用等行为依法处理,更创新性地提出建立农户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补贴行为进行失信惩戒,形成了有力的威慑,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

三是要严格实行村级公示制,做到“七公开”,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范围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资金发放方式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资金公开,以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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