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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资源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增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效能,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草拟了《资源县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实施方案》,并经资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资源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2月13日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20号)。
(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39号)。
三、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确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原则,统筹好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聚焦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中心任务,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基层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整体能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力争到2026年底,在全县基本建成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安全和谐的乡(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强化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力争到2026年底,在全县基本建成体系完备、管理科学、运行有序、安全和谐的乡(镇)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二)工作措施。一是持续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二是全面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与能力建设;三是全面增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效能。
(三)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压实责任,健全领导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措施,将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与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纳入本级机构改革重点任务范畴,系统谋划、有序实施;二是县级财政应强化对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支持,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规定以及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与待遇保障相关要求,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的人员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支出等基层消防工作所需资金,足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三是要推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
五、特色亮点
(一)《方案》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函〔2023〕39号)要求,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增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效能。
(二)《方案》聚焦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中心任务,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强乡(镇)消防队伍建设,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综合监管,不断夯实基层消防工作基础,切实提升基层防范和抵御火灾风险的整体能力,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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