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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源县人民政府发布了《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县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的通知》(资政发〔2025〕8号),现对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完善资源县公示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资源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等文件以及自然资源部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土地利用现状和交易数据,我县于2022年10月开展了农用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这是资源县首次对农用地资源进行系统性的等级划分和地价评估,标志着资源县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方面迈出重要一步,也为农用地资源承包、流转、征收补偿等提供了价格依据。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6.《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7.《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
9.《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
10.《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资源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资政发〔2023〕3号)等本地政策延续
三、涉及范围
资源县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的工作对象是资源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农用地,用地类型包括耕地、园地、林地,总面积181955.029公顷。其中水田14021.6762公顷;旱地1147.4406公顷;园地5650.4572公顷;林地161135.455公顷。
四、主要内容
(一)土地定级成果
资源县农用地采用的是分类定级,按耕地、园地、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分别划分土地级别,其中耕地、园地划分成4个级别,公益林地划分成2个级别,商品林地划分成3个级别。
(二)基准地价成果
本次项目成果分别评估了耕地(水田、旱地)、园地、公益林地、商品林地的基准地价,包括年期为30年的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平均价格和年期为50年的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中:
耕地(水田):集体水田承包经营权价格为1.44-2.36万元/亩,国有水田使用权价格为2.17-3.05万元/亩。
耕地(旱地):集体旱地承包经营权价格为1.33-2.2万元/亩,国有旱地使用权价格为1.72-2.84万元/亩。
园地:划分4个级别,集体园地承包经营权价格为1.27-2.14万元/亩,国有园地使用权价格为1.93-2.69万元/亩。
商品林地:集体商品林地承包经营权价格为0.6-0.81万元/亩,国有商品林地使用权价格为0.79-1.06万元/亩。
公益林地:集体公益林地承包经营权价格为0.4-0.55万元/亩,国有公益林地使用权价格为0.51-0.7万元/亩。
五、相关说明
(一)本次评估范围依据为资源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基础数据库中权属性质为国有、集体的农用地。因土地利用变更,有可能出现各农用地的实际权属与国土调查成果数据库中录入的权属信息、用途不相一致的情况,评估成果不作产权认定。
(二)运用该基准地价成果对宗地进行评估时,应根据地类,对照基准地价成果和修正体系对评估宗地进行修正,计算宗地地价。
1.当宗地的权属性质数据库成果不一致时,应根据宗地的实际权属性质和法定用途选择相应的基准地价成果对地价进行评估。
2.当评估宗地未在基准地价成果范围内时,可以参照距离评估宗地最近的相同类型农用地,确定评估宗地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再参照对应的修正系数表对评估宗地进行修正计算宗地地价。
六、特色亮点
1.实现农用地全覆盖。首次在资源县建立了涵盖耕地、园地、林地的完整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体系,填补了以往城镇地价外的空白。
2.区分权利类型与年期。创新性地同时评估公布了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价格,并明确50年与30年不同年期,更贴合实际管理和流转需求。
3.分类精细、科学定级。根据耕地、园地、林地的不同特性分别定级,考虑了土壤、区位、基础设施、收益水平等多因素,结果更精准。
4.贴近地方实际。耕作制度、主导作物等的设定紧密结合资源县农业产业特点(如葡萄、猕猴桃、杉树等),增强了成果的实用性和指导性。
5.服务多元应用。成果不仅服务于土地流转、抵押等市场行为,也为征地补偿、资产清查、国土空间规划等提供了价值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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