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近日,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资源县中药材主导特色产业基地创建项目奖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促进资源县中药材产业持续壮大,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商县直有关部门,结合资源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方案》初稿,经征求部门修改意见,并经资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11月16日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药材基地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26 号)
(二)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资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资源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资源县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资农发〔2021〕75号)
三、总体要求
按照“生态立县、农业稳县、产业强县、文旅富县”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资源县中药材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提升中药材基地示范县成果。到2025年底,全县新种中药材面积10万亩以上,每个乡(镇)各打造一个以上的200~500亩中药材产业种植示范基地,同时不断延伸中药材产业链,大力发展大健康产品。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建设时间、奖补对象、奖补对象须符合的条件、项目资金来源及奖补要求、政策支持、奖补流程和办法、工作职责。
(一)总体要求。到2025年底,全县新种中药材面积10万亩以上,每个乡(镇)各打造一个以上的200~500亩中药材产业种植示范基地,同时不断延伸中药材产业链,大力发展大健康产品。
(二)建设时间。2023年1月—2025年12月。
(三)奖补对象。未占用耕地、按要求创建中药材主导特色产业基地、达到奖补标准的经营主体或种植大户。一是奖补对象为种植大户的,按要求创建中药材主导特色产业基地须达5亩(含)以上。二是奖补对象为经营主体的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四)奖补对象须符合的条件。一是种植道地药材品种;二是建设标准化育苗示范基地;三是配置中药材产业加工设备;四是药粮(油)套种,以短养长增加收益。
(五)项目资金来源及奖补要求。项目奖补资金由县级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中安排。在发展种植过程中,严守耕地红线,原则上以林下种植为主、荒地种植为辅,对每年新种的基地,按奖补总额的60%、20%、20%分三年核拨奖补。
(六)政策支持。一是中药材种植和育苗示范基地奖补标准;二是机械设备奖补标准;三是支持中药材品牌创建;四是建设健全技术支撑体系;五是支持中药材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小额信贷支持。
(七)奖补流程和办法。一是项目计划申报;二是项目验收申请;三是项目验收办法。
(八)工作职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对出现把关不严、验收不实、虚报冒领、套取骗取奖补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追回全部奖补资金外,承担该项目的企业将被认定为不诚信企业,5年内不得申报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相关责任人在特色主导产业奖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五、特色亮点
(一)《方案》严格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中药材基地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2〕26 号)和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资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资源县林业局关于印发资源县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资农发〔2021〕7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旨在加快促进资源县中药材产业持续壮大,推动中药材主导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能有效提升中药材基地示范县成果,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助力。
(二)《方案》从大局出发,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根据资源县实际情况,对中药材主导特色产业基地创建项目奖补所涉及的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三)《方案》明确了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及分工,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能有效促进部门之间形成合力,把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