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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05-09 18:30     来源:资源县政府办     作者:资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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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资源县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发〔2023〕5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改善资源县大气环境质量,由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牵头,商县直有关部门,结合资源县实际情况起草了《方案》初稿,经征求部门修改意见,并经资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由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5月8日印发实施。

二、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发〔2023〕57号)

三、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年度桂林市下达给资源县PM10年均浓度控制指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指标、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目标,为实现2023年环保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和责任落实及保障措施等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污染天气、臭氧污染、柴油货车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标志性战役,推动“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目标。确保完成年度桂林市下达给资源县PM10年均浓度控制指标、PM2.5年均浓度控制指标、环境空气优良天数目标,为实现2023年环保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工作和责任落实。一是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加大渣土运输监管力度;积极开展道路保洁、洒水工作;禁止建筑施工工程现场搅拌砂浆。二是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深化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控砖厂废气污染。三是加强生活源污染管控。严控露天焚烧,严控露天烧烤及垃圾露天焚烧,抓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四是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改善道路交通,强化工程机械大气污染防治。五是严控燃煤污染,严防燃煤小锅炉复烧。六是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四)保障措施。成立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联系副主任、资源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等各1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具体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资源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兼任。

五、特色亮点

1.《方案》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发〔2023〕5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确保国家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改善资源县大气环境质量。

2.《方案》从大局出发,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强,根据资源县实际情况,对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所涉及的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进行了细致分工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3.《方案》明确了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及分工,构建了政府领导、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能有效促进部门之间形成合力,把各项政策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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