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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残联列2022年4月2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2〕6号),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2年4月29日转发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自治区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我县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2022年6月6日资源县卫生健康局会商资源县残疾人联合会下发了《资源县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资卫字〔2022〕14号)。
二、《实施方案》明确服务主体、对象和目标
签约服务主体为各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服务对象为县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优先保障的残疾人。在全县优先覆盖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的基础上,逐年提高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至2025年,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
三、工作措施
强化部门协同,做实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丰富签约内涵,提升残疾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获得感;落实经费保障,助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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