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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瓜里乡村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资源县瓜里乡村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瓜里乡村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资源县瓜里乡村委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资源县瓜里乡村委会辖村民委员会11个;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瓜里乡瓜里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
2 |
资源县瓜里乡水头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
3 |
资源县瓜里乡金江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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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源县瓜里乡香草坪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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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源县瓜里乡田洞里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
6 |
资源县瓜里乡大坪头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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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
8 |
资源县瓜里乡义林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
9 |
资源县瓜里乡白竹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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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源县瓜里乡大田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
11 |
资源县瓜里乡文溪村村民委员会 |
村民自治组织 |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资源县瓜里乡村委会有全额村干50名,半额村干22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部分:资源县瓜里乡村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资源县瓜里乡村委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表2)
2021年收入预算280.64万元,比去年增加67.94万元,增长24.2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一)农林水事务支出280.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67.94元,增长24.21%;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1.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40%,同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29.21%;其中:
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29.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村干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58.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同比增加23.46万元,增长14.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活动经费以及信息员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表4)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280.64万元,同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24.21%。其中一般预算拨款280.64万元,同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24.21%。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80.64万元,同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24.2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64万元,同比增加67.94万元,增长24.21%,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8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3.4%,同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29.21%;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29.21%。其中:
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27.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60%,同比增加27.99万元,增长100%;
②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2.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1%,同比增加2.33万元,增长100%;
③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4%,同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29.21%;
(三)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项目支出预算158.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6%,同比增加23.46万元,增长14.7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同比增加0万元;
3.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同比增加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
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使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使用资产均为农村集体资产。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资金、事业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专项资金、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有效跟踪,做好本部门运行工作,完成总体年度目标,达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