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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中峰镇扶贫开发站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第二部分:资源县中峰镇扶贫开发站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资源县中峰镇扶贫开发站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什么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的扶贫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镇扶贫工作政策和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协调开展扶贫项目实施,管理小额信贷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雨露计划、交通补贴,异地开发移民扶贫、重点村,水、电、路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建设项目。三、粤桂帮扶生产建设。四、配合文教部门和农科部门加强智力扶贫,科技扶贫,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本镇科技进步。四、指导帮助贫困村选准扶贫开发项目,因地制宜确定发展经济的路子,制定扶贫规划和实施方案。五、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资源开发为基础,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增加农民收入。六、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救灾扶贫,优先扶持农村有生产能力残疾人解决实际问题。七、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九、根据国家和省定扶贫标准,确定扶持范围,明确帮扶对象,落实帮扶措施,做好帮扶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十、认真完成好县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资源县中峰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挂资源县中峰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资源县农房管控工作站。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保留为副科级。实行以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实行“集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支队伍管执法”,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资源县中峰镇扶贫开发站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0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资源县中峰镇扶贫开发站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例如:资源县中峰镇扶贫开发站单位:总编制数为3名其中:
(一)事业编制3 人,其中:领导0人,实有人数2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0名。
(二)退休人员0名,其中离休人员0 名。
(三)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6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研究制定和草拟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负责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5.负责协助行业部门]做好扶贫政策落实。
6.负责协助财政所做好扶贫项目资金报账、发放及监管等工作。
7.负责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负责扶贫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指导村、驻村工作队、户内档案资料整建。
9.负责做好扶贫信息、典型人物事迹宣传,营造扶贫宣传 氛围。
10.负责承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交办的工作等。
11.完成中峰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资源县中峰镇扶贫开发站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资源县中峰镇扶贫开发站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表2)
2021年收入预算11.99万元,比去年8.3万元增加3.69万元,增长31%,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表3)
2021年支出预算11.99万元,比去年8.3万元增加3.69万元,增长3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同比增加2.63万元,增长3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1.71万元,比去年0.96万元增加0.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增加44%;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事业新增。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8%,同比增加0.18万元,增加1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0.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同比增加0.13万元,增长1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6万元,增长30%;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1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32%;增加人员增加;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7%;增加人员增加;
③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表4)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1.99万元,同比增加3.69万元,增长31%。其中一般预算拨款11.99万元,同比增加3.69万元,增长31%。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人员的增加。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1.99万元,同比增加3.69万元,增长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9万元,同比增加3.69万元,增长31%,支出增长人员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9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3.69万元,增长31%;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占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1.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69元,增长31 %。其中:
①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 %,同比增加3.5万元,增长32%。
②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同比增加0.19万元,增长17 %。
③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三)本年项目支出预算明细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21年全口径预算安排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1.全口径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同比增加0万元;
3.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4.全口径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5、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6、全口径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合计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车0辆,同比增加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
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会议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培训费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使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采购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分门无采购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由主管单位做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 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