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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10-19 16:35     来源: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作者:唐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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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配合做好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影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为二层机构。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总收入27.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47万元, 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3.37万元,增长10.5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7.4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增加23.37万元,增长10.55%,增长主要原因是工资和五险一金等方面有所调高。

2.无事业收入。    

3.无经营收入。

4.无其他收入

5.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2019年度总支出 20.47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0.47万元, 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12.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人员经费支出19.4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99万元。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7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12%。为基本支出  20.47   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47万元,支出决算为 2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47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无车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组织对2019年度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预算支出。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桂林市资源县瓜里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整体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支出不及时;二是操场灯泡容易坏,三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支付,保障工作正常运行;二是及时更换更耐用的灯泡,三是操场及时开灯,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绩效自评表(20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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