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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2019年6月10日制定《资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资源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资财预[2019]9号)。
2021年7月7日制定《资源县财政局关于建议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后续维护运转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资财预[2021]8号)。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2022年自治区下达我县第一批、第二批增量资金共1687万元,批复同意安排项目7个,总投资179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第一批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项目的批复》(市财预[2022]8号)下达批复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041万元,安排项目5个。
2. 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情况
根据《桂林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项目的批复》(市财预[2022]29号)下达批复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量资金646万元,安排项目2个。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已支出862万元,支出进度为51.1%,完成投资1444万元。已完成6个项目,项目完成程度为85.71%,其中:资源县红军翻越老山界红色文化陈列室建设和资源镇官洞口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已完工,正在做结算评审,待结算后付款;资源镇旺田村排水沟建设项目正在建设当中。
截至2023年4月30日,我县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已支出926万元,支出进度为54.89%。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一)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满分9分):按自治区管理办法相应制定县本级管理办法;项目申报通过政府集体决策;项目调整及时上报桂林市财政局批准;财政部门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自评分9分。
(二)项目管理方面(满分15分):项目申报和落实及时。收到上级下达指标后及时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申报项目并做好绩效目标;收到批复后15日之内落实到主管部门。并进行全程监管。自评分15分。
(三)资金管理方面(满分16分):资金严格按管理办法及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全年支出进度为51.1%,自评分14分。
(四)项目产出方面(满分30分):7个项目完成6个,完成85.71%,按投资规模达80.67%,自评分30分。
(五)执行效果方面(满分30分):项目投入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群众满意度达到目标设定值,自评分30分。
(六)执行财经纪律方面:该类资金管理方面没有存在重大失误及贪污腐败现象,不扣分。
自评分总分为98分。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中,我们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2.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前期设计和测绘偏慢,影响项目组织实施。
2.项目实施需经过评审等程序当年无法完成建设,导致资金使用进度较慢。
(三)改进措施及对自治区的建议
1.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推进工作。
2.建议对项目设计、评审、监理费等项目前期费用等给予一定的补助,减少贫困县区财政支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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