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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资源县委员会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县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县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牵头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规划以及组织、干部、人才、老干部、公务员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档案、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协助管理列入县委双重管理干部范围的区市驻资源县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负责全县年轻干部队伍和选调生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全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三)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实施干部监督制度、规定,对领导干部和选人用人工作以及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调查审理干部有关问题。
(四)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师资队伍、教材课程建设等工作。
(五)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党内生活制度的执行落实以及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委(党组)的换届选举进行指导督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
(六)负责全县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协调落实县党政领导联系关护优秀专家制度,承担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统一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交流、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八)统一管理县老干部局。负责指导并落实全县老干部工作。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和医疗费保障机制的贯彻落实工作。
(九)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十)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主要构成
中共资源县委组织部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中共资源县委组织部 |
行政单位 |
|
2 |
党员教育中心 |
参公事业单位 |
第二部分:县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县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县委组织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612.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12.4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5.19万元,增长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12.4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5.19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是党建经费增加。
2、年初结转结余10万元。主要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的的项目资金。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616.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16.93 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9.68万元,增长9.6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9.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7.18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股合并人员增加和党建经费及其他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保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15.3万。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18年增加3.23万元,原因是缴费基数的增加及人员增加。
4、农林水支出10.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了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扶贫的力度。
5、住房保障支出13.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18年增加0.7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5.52万元,为本年度和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44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5.19万元,增长11%。其中:基本支出190.63万元,项目支出419.82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6.85万元,支出决算为 61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9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2.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开支和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60.7万元,增长12.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党建经费及其他项目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社保缴纳。
(三)卫生健康支出15.3万。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18年增加3.23万元,原因是缴费基数的增加及人员增加。
(四)农林水支出10.1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支出。较2018年增加了0.46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扶贫的力度。
(五)住房保障支出13.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较2018年增加0.77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缴费基数增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6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6%,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调资。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96万元,原因是根据有关规定调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比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0%。原因是党建经费待项目开支增加。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共资源县委组织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 0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6.4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6次,人次865次,国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2万元,比2018年增加1.98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日常开支及项目开支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保留车辆。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老干部活动经费,预算金额6万元,年度目标,做好对本县老年干部身体健康及业余活动的管理,增强为县老干部身心健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桂林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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