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
一、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二)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
材料说明: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二、办理地点(婚姻登记处)
| 窗口名称 | 窗口电话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
|
资源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民政局1号窗口 |
0773-8966187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资源县城北新区滨江路9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民政局1号窗口 |
三、在线了解办事指南:
您可以点击下方图片查看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办事指南,包括办事信息、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及地址等。
男女双方在工作日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处进行申请,办证员进行受理,符合登记条件以及材料齐全的,现场发证。
来源:县民政局

桂公网安备 450329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