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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阳光助残基地”(以下简称“基地”)项目实施工作,根据《自治区残联关于持续加强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残联字〔2025〕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2025年基地项目公开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地模式
阳光助残就业帮扶基地(以下简称就业帮扶基地基地),是指在乡镇、农村(社区)、易地搬迁安置区、产业园区等建设的基地,通过向残疾人开展技能培训,设置适合残疾人劳动就业岗位,安排残疾人在基地实现6个月以上稳定劳动就业。
二、招募对象与申报条件
1.在市场监管或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村合作社等实体经济组织。经济状况良好,无违法不良记录,无法律经济纠纷。
2.有适合残疾人从事的就业劳动项目,有适应市场发展的管理运营机制,管理机构完备,规章制度健全。
3.具备一定的培训能力,能够开展残疾人就业岗位培训。
三、基地项目要求
(一)帮扶人数
就业帮扶基地需安置不少于12名(含)残疾人在岗就业,实现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稳定就业。
(二)补助标准
就业帮扶基地每安置1名残疾人稳定就业补助5000元/年,补助总额不超6万元/年。
(三)协议签订
就业帮扶基地应与残疾人签订不少于6个月的劳动协议或劳务协议,明确用工方式、计酬标准及薪酬发放周期等,且薪酬总额不低于6000元/人/年。
(四)帮扶期限
基地项目以两年为一期,实行一年一申请,同一基地获项目帮扶一般不超过两期。
四、实施流程
(一)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向县残联提出基地项目申请,申报材料包括:《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若营业执照没有标注注册资金,须提供经营资产有效证明)。
(二)调研评估。县残联对申报基地的经济实体开展调研评估,根据合理布局、科学评估、公平公正等原则择优选择,对拟确定为“阳光助残就业帮扶基地”的经济实体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结果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相关经济实体。
(三)认定实施。与经评估认定的经济实体签订设立阳光助残就业帮扶基地协议,明确基地帮扶残疾人帮扶内容、双方权利义务等;基地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协议或劳务协议,基地按协议内容开展残疾人帮扶服务工作。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时间:2025年5月23日-5月29日,申报材料请发电子档至邮箱zyxcl@guilin.gov.cn,纸质版送至资源县残联办公室。
联系人:赵立艳
联系电话:0773-4311465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为资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附件:广西“阳光助残基地”项目申报表(2025年).docx
资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5月2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