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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资源县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资源县教育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9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制止招生工作中的不正当竞争和违纪违规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改革,促进全县教育均衡、优质、和谐、特色发展,特制定2025年秋季学期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初中、资源一小和资源二小的招生工作,各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小学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划片、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学校区域就近入学。
(四)坚持标准编班原则。各校招生编班时,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五)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免试就近直升初中原则。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擅自设定任何限制性报名条件,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荣誉证书、培训证明、公开发表成果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
二、招生区域划分
各乡(镇)小学招生区域由乡(镇)中心校根据学校分布情况划定,初中学校和资源一小、资源二小招生区域划分如下:
(一)资源实验中学:招收中峰镇辖区、资源一小和资源二小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梅溪初中:招收梅溪镇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瓜里初中:招收瓜里乡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四)车田民族初中:招收车田、两水和河口三个乡辖区内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五)资源镇初中:招收资源镇中心完小六年级毕业生。
(六)资源一小、资源二小招收原城关完小校区内学生。具体区域划分:即以资中桥、风雨桥为界,资中桥以东、以南方向,包括中心广场、老县城、城南开发区,风雨桥以南,包括旺田(不含旺田村村民)、公路局一带属资源一小校区;以资中桥、风雨桥为界,资中桥以北、以西方向,包括蔬菜场、合浦街、城北开发区,风雨桥以北,包括修睦(不含修睦村村民)、大木江、原检察院一带属资源二小校区。
三、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工作
(一)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加强编班管理。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制度,按照随机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尖子班,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原则上,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班级。
(三)加强学籍管理。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须于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休学、转学等业务要在10个工作日内核办完毕。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作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完成证明、生育证明、户籍地无人监护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
(二)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入学。要统筹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工作,对集中安置区的学生要优先保障到配套学校就读,对分散安置的学生要按片区、按地段安排到周边相应学校,确保搬迁户学生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教育关爱,建立学校教师、志愿者等与学业困难儿童“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增强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建立健全教育、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制度,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力度,确保应返尽返。
(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近就便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无法到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通过安排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五)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五、提高招生入学服务水平
(一)做好学位保障工作。要健全县域基础教育学校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龄人口变化和新型城镇化趋势,优化学校布局方案,积极探索跨学段资源共建共享模式,因地制宜打通使用各学段教育资源,加强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教育资源供给。要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惠民便民的原则,制定出台本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入学转学制度。
(二)完善招生入学预警机制。各学校要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对学位缺口较大的学校,要提早谋划,积极应对,科学制定学位分配方案及学生分流方案,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
(三)全面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各校要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一件事”改革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5号)要求,从2025年开始,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报名统一使用自治区新生入学招生报名系统,坚持线上报名为主,线下报名为辅。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要求,我县小学务必在7月10日至7月20日完成线上招生报名工作,7月21日至8月4日完成材料核验及录取。初中务必在6月20日至6月30日完成线上招生报名工作,7月5日至7月20日完成材料核验及录取。为此,各校要不断优化招生入学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完善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引,细化招生工作安排,加强系统操作培训、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做好线上线下报名及审核工作衔接。
六、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管和宣传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校要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在保持招生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同时,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要完善应急协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二)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认真排查、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家长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扎实做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存在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县教育局将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热线并主动公开。县教育局将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严肃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要及时做好招生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宣传解读工作,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负面舆情,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附件:1.资源县2025年小学免试就近直升初中招生计划表
2.资源县2025年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1
|
2025年小学毕业 |
2025年初中毕业 |
2025年秋季初中招生计划 |
备注 | ||||
|
乡镇、县直小学 |
毕业生数 |
学校 |
毕业班级 |
录取学校 |
招生人数 |
招生班级 | |
|
资源镇 |
342 |
资源镇初中 |
8 |
资源镇初中 |
432人(其中资源镇中心完小342人,实验中学辖区90人。) |
8 |
招实验中学辖区90人 |
|
车田乡 |
277 |
车田民族初中 |
6 |
车田民族初中 |
363人(其中车田277人,两水53人,河口33人) |
7 |
新增1个班 |
|
两水乡 |
53 | ||||||
|
河口乡 |
33 | ||||||
|
梅溪镇 |
221 |
梅溪初中 |
6 |
梅溪初中 |
221 |
5 |
减少1个班 |
|
瓜里乡 |
153 |
瓜里初中 |
4 |
瓜里初中 |
153 |
4 |
|
|
中峰镇 |
297 |
资源实验中学 |
18 |
资源实验中学 |
981人(其中中峰297人,一小和二小共684人),90人调配至镇中 |
18 |
实验中学辖区90人调配至镇中 |
|
资源一小 |
323 | ||||||
|
资源二小 |
451 | ||||||
|
合计 |
2150 |
合计 |
合计 |
2150 |
42 |
||
|
备注 |
编班新标准:每班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
||||||
附件2
|
序号 |
学校 |
毕业班数 |
计划班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备注 |
|
1 |
资源县第一小学 |
6 |
6 |
270 |
|
|
2 |
资源县第二小学 |
7 |
7 |
315 |
|
|
3 |
资源镇中心完小 |
8 |
2 |
90 |
|
|
4 |
资源镇中心完小大合校区 |
/ |
2 |
90 |
|
|
5 |
梅溪镇中心完小 |
5 |
2 |
90 |
|
|
6 |
中峰镇红军小学 |
6 |
2 |
90 |
|
|
7 |
中峰镇官田完小 |
/ |
2 |
90 |
|
|
8 |
瓜里乡中心完小 |
4 |
2 |
90 |
|
|
9 |
车田苗族乡第一小学 |
3 |
2 |
90 |
|
|
10 |
车田苗族乡第二小学 |
3 |
2 |
90 |
|
|
11 |
两水苗族乡完小 |
1 |
1 |
45 |
|
|
12 |
河口瑶族乡完小 |
1 |
1 |
45 |
|
|
13 |
合计 |
44 |
31 |
1359 |
|
|
备注 |
1.各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教学点的具体招生工作。 2.各校招生编班时,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 3.坚持小学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禁学校以考试方式或变相考试形式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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