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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公众评议意见整改情况

2018-11-15 10:56     来源:矿管股     作者:矿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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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公众评议意见的整改内容为“采矿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根据整改内容,按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不断深化落实,进一步建立各工作部门协调联动、高效推进机制,切实形成整改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扎实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对全县矿山企业进行了排查,对不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生产、不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开发复垦方案恢复治理,造成环境破坏的矿山立即停产整顿,整改验收合格的恢复生产。整治期间共关闭注销矿山4家,停产整顿6家。

三、强化联合执法整治。健全县环保、公安、安监、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原则,扎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强化矿山安全巡查力度。强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期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恢复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矿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非法采矿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余轮100余人次,打击处理非法开采4宗。

三、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资源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规划,建立新立矿权会审制度和联合动态监管机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的,一律不予审批。对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任务和日常监管等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矿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录,采取强制惩戒措施,共同加强对企业勘查开采行为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和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倡导和培育绿色矿业,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新格局。

四、严格督查问责。强化督查问责问效,对在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矿山环境问题仍然突出、矿山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关闭矿山死灰复燃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按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资源县国土资源局

201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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