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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一措施42)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5-10-20 15:35     来源:资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资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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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三十一“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桂林市发现,恭城县蒲源矿区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措施42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情况

问题编号三十一:2023年10月,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桂林市发现,恭城县蒲源矿区花岗岩矿粗放式开采,绿色矿山管理水平不高,倾倒弃土弃石、水土流失等现象普遍,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突出。

二、牵头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情况

措施42:建设高质量绿色矿山。对全县现有绿色矿山进行全面复查,对未能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矿山,责令矿山限期整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取消绿色矿山称号,重新创建绿色矿山。

落实情况: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绿色矿山专家,对我县现有19座市级绿色矿山进行全面复核。复核情况是我县有15座市级绿色矿山因证照不齐、矿区环境脏乱无序、绿化率底、废渣无序堆放等问题,达不到绿色矿山标准被消绿色矿山称号移出绿色矿山名录库;对2座绿色矿山常态化建设相对滞后,责令矿山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限期内未能完成整改,2座绿色矿山已取消绿色矿山称号移出绿色矿山名录库,要求重新创建绿色矿山。另1座绿色矿山采矿证到期已公告注销,目前我县只保留1座市级绿色矿山和1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

四、验收情况

我县17座市级绿色矿山没有保持绿色矿山标准,已被消绿色矿山称号,移出绿色矿山名录,重新创建。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同意验收销号。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资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73-7913929

联系地址:资源县城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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