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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关于户口迁回的问题
工单编号:XT52026022700142
诉求类型:求助
诉求时间:2026-02-26 19:50:20
归属地:资源县
诉求内容:
【事发时间】:2026年2月25日
【事发地址】:资源县城北派出所户政窗口
【诉求内容】:群众反映,其母亲户口原籍在资源县,现父母离婚,母亲户口要迁回原籍(从全州迁到资源县),公安告知查不到从原籍迁移的记录,其村内开了证明,但工作人员说只认档案,但公安档案信息不全,其询问补齐什么手续可以办理,沟通无果。
【诉求目的】:希望完善以前的错误资料,协调办理户口迁回问题。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2026-01-28 15:51:37
答复部门: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答复内容:
2026年2月25日,M先生到城北派出所咨询其母亲W女士离异迁回原籍户籍业务,根据户籍管理规定,离婚迁回原籍,需核实该人员户籍地具体情况,并经原户籍地现户主同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经审核无误后可受理离婚迁回原籍业务。
因迁往地户主W先生不同意,故暂无法办理离婚迁回原籍户籍业务。
我单位户籍民警联系M先生,了解情况后,再次向其核实户籍业务办理规定,并提供了迁往M先生户口所在地或资源县集体户口的备选方案,M先生坚持要将其母迁回原户籍地。城北派出所所长接待王*英及其子女,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目前M先生依然坚持要将其母W女士迁回原户籍地,原户籍地户主不同意接受W女士离婚迁回原籍,截至目前通过联系M先生表示因为无法办理迁回原籍业务,暂时不办理其申请户口迁移相关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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