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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关于助学金领取政策的问题
工单编号:XT52025082700606
诉求类型:咨询
诉求时间:2025-08-27 12:30:39
归属地:资源县
诉求内容:
【事发时间】:2025年8月27日
【事发地址】:资源县
【诉求内容】:群众来电反映,小孩生活、读书和高考升学地都是在广西。小孩父亲户籍在广东省,现小孩在广东省申领了助学金,不清楚是否可以重复在桂林市再次申请助学金。故来电。
【诉求目的】:希望相关部门核实解答其疑问。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2025-08-27 17:11:28
答复部门:资源县教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小孩助学金申请的问题”,现根据相关政策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规定,同一学年内,助学金原则上不允许重复申请和享受。因此,您的孩子不可以再在桂林市重复申请同一学年的助学金。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有关于助学金政策的疑问,可直接咨询资源县教育局资助办,联系电话436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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