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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养老关系转移及个账支取的问题

2024-05-06 09:40     来源:资源县政府办     作者:资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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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关于养老关系转移及个账支取的问题

工单编号: XT12024042500619

诉求类型:求助

诉求时间:2024-04-24 14:17:58

归属地:资源县

诉求内容:群众来电反映,其父亲户籍地在资源县中峰镇大源村,2020年11开始在江苏省无锡市缴纳了职工养老共4年 ,现已经60岁,其父亲放弃享受养老待遇,需要支取养老个账余额,但江苏无锡社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当地不能办理养老个账支取业务,需要转回户籍地办理,其联系资源县社保局被告知退休前没有开设养老账户的不能转移。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2024-04-28 10:21:55

答复部门: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2024年4月26日上午,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与来电群众进行了电话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未在参保地参保且无个人账户的,不能进行个人账户关系转移。建议来电群众先在资源县本地参保后,再办理养老关系转移业务。群众表示已清楚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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