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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听力残疾补助的问题

2024-05-06 09:27     来源:资源县政府办     作者:资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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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关于二级听力残疾补助的问题

工单编号: XT12024040201640

诉求类型:求助

诉求时间:2024-04-01 16:31:54

归属地:资源县

诉求内容:群众来电反映,其朋友有二级听力残疾证,想知道是否有补贴,故来电。


答复内容

答复时间:2024-04-03 10:06:50

答复部门:资源县残疾人联合会

答复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0号)第二章第四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第五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户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经核实群众反映的朋友持证情况为听力三级,其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也不是一级或二级残疾人,因此不符合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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