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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上述工作的发展规划。
2、管理全县的艺术、社会文化、图书、文物、电影、体育事业和文化体育市场。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
4、审核、批准设立文化、体育经营单位。
5、计划和管理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各项经费。
6、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的管理与教育工作。
7、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文化体育局管辖八个二层单位:
1、县文化馆:馆长蒋为焜,联系电话0773—4311074。
组织开展阵地宣传、文艺培训、群众文化活动,辅导业余文艺,培养基层业余文艺人才,组织群众性文学、艺术创作,搜集整理民间民族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求。
2、县图书馆:馆长邱盛元,联系电话0773—4311881。
收集、保管并组织利用文献资料。管理馆内藏书,开展日常借阅,不断增加馆藏图书的数量,丰富馆藏图书质量,为人民提供健康实用的文献资料;指导基层图书馆(室)建设。
3、县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康金林,联系电话0773—4311053。
管理文化市场,宣传贯彻和执行文化市场管理政策、法律和法规,查处文化经营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审核、批准设立文化经营单位;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受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文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县业余体校:联系电话0773—4311225。
培养业余体育人才,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5、县文物管理所:所长刘资民
宣传、贯彻和执行文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和管理文物保护单位,收集、整顿社会流散文物,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
6、县民族艺术团: 团长秦群英,联系电话0773—4311847。
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繁荣艺术创作和文艺演出,发掘和弘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艺,为人民提供健康文明的艺术产品。
7、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经理林承亮,联系电话0773——4311073。
组织优秀影片的发行和放映,组织开展城镇和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8、县新华书店: 经理李玉秀,联系电话0773—4311273。
贯彻执行国家新闻出版法律、法规,组织图书发行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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