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政策依据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县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资政办发〔2014〕4号)
二、事项名称
资源县高龄老人生活津贴
三、申报对象
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是指持有资源县行政区域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生活津贴发放对象。行动不便的老人可委托近亲属代理申请,敬老院、福利院的五保老人和“三无”老人可委托所在敬老院、福利院代为申请。
四、受惠内容
(一)80至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元;
(二)90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三)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五、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990周岁,100周岁当月向户口所在地的村(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六、主管部门
资源县民政局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唐荣蔚
联系电话:0773-4368856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