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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股室: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现将《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计划
3.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计划表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附件1
抽查类别:3 类,抽查事项:32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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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抽查项目 |
抽查对象 |
事项类型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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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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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职业介绍 |
1.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情形 2.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行为 3.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行为 4.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行为 5.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情形 6.职业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建立服务台帐,或虽建立服务台帐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情形 7.职业中介机构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是否存在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等行为 8.职业中介机构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发布的就业信息中包含歧视性内容;为无合法身份证件的劳动者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活动;超出核准的业务范围经营;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9.职业介绍机构是否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规定(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规定) |
全县范围内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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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才市场管理 |
1.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擅自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或者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的行为 2.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擅自扩大许可业务范围、不依法接受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按规定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行为 3.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依法授权从事人事代理业务的行为 4.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超出许可业务范围接受代理业务的行为 5.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行为、招聘不得招聘人员、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者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
全县范围内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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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劳务派遣 |
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2.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工资报酬的情形 4.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存在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未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的情形 5.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未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6.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情形 7.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者收取费用的情形 8.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存在向设立该单位的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9.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或者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10.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形 11.用工单位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行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情形 12.用工单位是否有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的情形 13.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14.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情形 15.劳务派遣单位在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时是否存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第二、第三项的行为 16.用工单位是否存在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以外的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17.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是否履行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款的法定程序 18.用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情形 |
全县范围内用人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三条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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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联合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定向或不定向) |
抽查事项类别(一般检查或重点检查) |
抽查对象范围 |
牵头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
牵头部门检查(类别)事项 |
配合部门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配合部门检查(类别)事项 |
计划抽取日期 |
完成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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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
定向 |
一般 检查 |
全县范围内用人单位 |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玉唐)
|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职业介绍、人才市场管理、劳务派遣 |
县市场监管局 (邓丽娟) |
公示信息检查 |
2023年6月30日前 |
2023年6月30日前 |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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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检查主体 |
总基数、抽查比例 |
检查日期 |
责任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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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 |
1 |
2023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
定向 |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职业介绍、人才市场管理、劳务派遣 |
全县范围内用人单位 |
资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2 , 100% |
2023年6月30日前 |
资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