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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1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以下简称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桂林万潮天然泉水厂(普通合伙)生产场所、过程控制、设备设施、采购进货查验情况、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体系检查。检查中发现桂林万潮天然泉水厂(普通合伙)在生产场所、配方标签管理及许可范围、原辅料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等五个方面内容共7个检查项目中存在问题。
我局积极跟进整改情况,督促桂林万潮天然泉水厂(普通合伙)按要求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2021年5月8日,桂林万潮天然泉水厂(普通合伙)向我局提交了整改材料及情况说明。我局于5月8日进行复查,该企业已整改完成,后续我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
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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