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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预提前下达 2026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农[2025]82号)分配给我县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899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855万元包括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资金740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7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38万元)。根据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资源县2026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一、用于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项目建设资金467.21万元(自治区资金467.21万元)(详见附件1);
二、用于建设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资金210万元(中央资金210万元)(详见附件1);
三、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697.79万元(中央资金857万元,自治区资金843.46万元):用于屯级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141.79万元(中央资金301万元,自治区资金840.79万元);用于桥梁建设中央资金200万元,用于以工代赈资金中央资金276万元万元,用于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80万元(详见附件1);
四、用于产业开发项目建设资金3965万元(中央资金2020万元,自治区资金1945万元)(详见附件1);
五、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505万元(中央资金280万元,自治区资金225万元)(详见附件1);
六、用于少数民族发展方向中央资金740万元:用于产业开发项目建设资金45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28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资金项目管理费7万元(详见附件2);
七、用于2026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00万元(中央资金20万元自治区资金280万元)(详见附件3);
八、用于2026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200万元(中央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4);
九、用于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500万元(中央资金480万元、自治区资金20万元)(详见附件5);
十、用于2026年跨省就业交通补贴和2026年资源县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100万元(自治区资金100万元(详见附件5);
十一、用于2026年资产后续管护费220万元(自治区资金220万元);
十二、用于2026年资源县项目管理费88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资金项目管理费48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40万元)(详见附件1).
公示期为10天(2026年3月2日到2026年3月11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电于邮箱:0773-4366987、zyxczxgxmg@gui1in.gov.cn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17
资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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