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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2022年易地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22-08-09 09:00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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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2022年易地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2022年易地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28),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体系、树新风、提服务,实易地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工作基础,促进迁群众稳得住、能融入、有活力。

二、行动目标

推进易地搬迁安置点基层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全覆盖,建立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政府依法履责,市场、社会多方参与社区服务格局,社区便民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搬迁群众社会融入进一步实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实现“稳得住能融入、逐步能致富”。

三、行动内容

(一)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健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加强易地搬迁安置点村(居)民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引导安置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着力强化易地搬迁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设,协调推动健全易地搬迁安置点乡村理体系,构建共建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全县三个集中安置点单独成立基层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实现所有安置点基层组织全覆盖。结合“五基三化两创”攻坚行动,成立车田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组建标准化“一站式服务中心”。继续向易地搬迁安置(社区)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发挥其在乡村治理、建强基层党组织、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作用,帮助安置(社区)培育基层治理骨干力量鼓励退役军人、返乡大学生、农民工、致富能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群体参与乡村治理。常态化开展“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党内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安置点党组织争创星级党组织,深化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推动党员在乡村治理中带头作用。(牵头单位:民政局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发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局、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乡(人民政府,时限:2022年7月)

(二)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方式推广运用积分制制定安置点积分办法,激发安置群众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社会公德维护等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加快转变生活方式。推广运用清单制,探索村级组织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实施安置点“三务”(党务、村务、财务)阳光工程,结合实际普遍建立安置(社区)小微权力、工作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等清单,规范基层组织运行。持续发挥便民利民“九个中心”服务功能,建章立制,规范机构和人员配备。通过数字化技术,探索开展安置点智慧治理,加快推进“三网合一”工程,实施“雪亮工程”建设,推动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统筹整合,构建乡村智慧治理一张网,提高治理效能。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提供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保、法律咨询等“一站式”、网络化便民服务。开发利用安置点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挥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增强社区管理服务力量。培育社区社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社区基金会,发挥好社会力量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政法委发改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责任单位:民政等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乡(人民政府,时限:202212)

(三)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安置点精神文明建设、文化体育和科学普及等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活动广场、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载体,在中型安置点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搬迁群众基本生活技能和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培养,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制定符合当地习俗传承的传统节日、少数民族特色节日等节庆活动指引,振兴优秀传统文化,弘扬节庆活动新风。发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大、群众基础好优势,积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先行示范点创建,重点引导乡村青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开展“我和我的家乡”等网络活动,宣传推介农特产品、特色文旅等县域元素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加强农家书屋出版物供给,推动安置点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健康、规范、有序开展,促进搬迁群众社会融入(牵头单位:委宣传部,发改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责任单位:团县委,文化和旅游、民宗委等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乡(人民政府,时限:202210)

(四)推移风易俗。开展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因地制宜确定当地突出陈规陋习的类型、评判标准等,开展安置点突出陈规陋习问题摸底排查,建立治理台账,综合运用宣传教育、积分制、红黑榜、政策激励、法律法规等措施分类治理。开展“一约四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和禁毒禁赌会)建设。按需在安置点建立红白理事会,建设红白理事大厅,制定办事章程,引导搬迁群众红白喜事由理事会组织操办或按标准自行在红白理事大厅操办,做到红白喜事简办、快办。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向家长宣讲酗酒、赌博、封建迷信等危害,逐步改变家长不良生活习惯。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选树清廉家风、勤俭持家、孝老爱亲等方面最美家庭方面的先进典型。推动安置点全面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针对移风易俗出台约束性措施,提高群众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知晓度、认可度和遵守自觉性。推进优良家风建设,强化道德风尚引领,持续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民政,责任单位: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乡(人民政府,时限:202210)

(五)强化监测帮扶。把集中安置点作为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重点区域,持续强化监测帮扶。打破户籍限制,迁入地履行好监测帮扶职责,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居)民小组长、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帮扶联系人在监测帮扶中的作用,依托安置点人口集中优势,加大入户摸排力度,确保应纳尽纳,建立风险台账,分类制定帮扶预案,做到应扶尽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发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乡(人民政府,时限:202211)

(六)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将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纳入县、乡、村三级工作范畴。落实安置点县级领导包点责任制,每个安置点落实1名县处级领导包点,组建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各项工作,安置点所在乡镇落实一名领导联系安置点后续扶持工作,所辖村(居)委要落实主职干部包片负责安置点日常工作。推行搬迁“居住簿”等制度,按照“迁出地管理地和林、迁入地服务房和人”思路,科学划分“两地权责”,探索破解“人户分离”管理难题,每月集中上门服务1次,试点开通线上办理推行“代办式服务”、“上门式服务”,通过干部上门服务代替群众出门办事,以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实现“农事城办”,群众办事“不跑村镇,不进部门,不出社区”,保障搬迁群众除涉及迁出地生产生活资料等必须回迁出地办理的事务之外,其他到户政策综合服务事务在安置点所在地办理(牵头单位: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时限: 202212)

(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结合城市居住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指导城镇易地搬迁安置点参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社区建设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安置点物业服务规范化,引导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具备条件安置点逐步引进市场化的物业服务模式,鼓励小微型安置点探索建立业主物业自管模式。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物业服务机构依据合同约定做好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巡查。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机构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务机构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搬迁群众参与积极性,形成社区治理合力。(牵头单位:住建、发改,责任单位: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乡(人民政府,时限:202210)

(八)加强平安建设。加强安置点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按需配备交通工具、警用装备、救援装备、服务设备和生活设施,保障社区民警、辅警工作条件。充分依靠安置点党组织,积极发挥社区民警、辅警和治保会、社区工作人员、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及各方社会力量在内的社区警务团队,推进社区警务与安置社区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大力推进“三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安置点开展法治服务工作。完善安置点治安防控体系,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形成“一网统筹、事事入格”的全科网格。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行不外溢。(牵头单位: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易安后扶专责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乡(人民政府,时限:202210)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行动,严格按照自治区的部署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巩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好任务落实。按照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点和责任部门,稳步推进工作开展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作。乡村振兴、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易安中心等相关行业部门要做好沟通衔接,及时更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易地搬迁后扶模块数据,开展数据共享、问题分析,共同推动做好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团县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在党组织领导下主动参与,积极动员志愿者协会、爱心基金会等各社会组织依法规参与安置点乡村治理。

(三)用好支持政策。统筹用好粤桂协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安置点扶资项目资产收益等,支持安置点乡村治理。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一站式”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相关行业部门分别用好本行业补助资金,保障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待遇。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大对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升完善的支持力度。

(四)强化工作调度。乡村振兴局、组织部、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等部门将不定期安置点驻村干部情况、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搬迁对象办理各项事务情况、物业管理情况、公共服务岗位开发情况等相关工作进行暗访,掌握各工作进度。每季度对相关工作进行通报,重点通报驻村干部派驻情况,搬迁对象办理各项事务情况等。

()做好总结宣传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引导广大搬迁对象发挥主体作用,参与乡村治理。要积极支持易地搬迁安置(社区)争创村治理示范村,认真总结易地搬迁安置点乡村治理活动的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89日印发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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