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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资源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资源县林业局资源县财政局
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24日
资源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办规字〔2021〕1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林发〔202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0〕7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资源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桂林市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署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帮扶工作要求,利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以政府购买劳务形式,将有劳动能力的部分符合条件人员转化为生态护林员,保护现有森林、林木和湿地资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落地原则。生态护林员选聘对象为当地脱贫人口,一户最多安排一人参与护林。
2.坚持自愿公正原则。尊重个人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用。
3.坚持稳定持续原则。保持生态护林员队伍的稳定性,对符合条件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生态护林员原则上予以续聘。
4.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生态护林员在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下,由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林业工作站)负责落实。从就近方便、节约成本考虑,不跨越乡镇聘用,原则上在本村内进行管护活动,如本村管护面积达不到要求,可就近跨村管护。
二、目标任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0〕76号)精神,安排我县生态扶贫资金450万元,全部用于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结合我县实际及森林资源面积分布情况,资源县2021年度计划聘用生态护林员750名(在2020年度聘用生态护林员734名的基础上新增16名)。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1。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选聘条件、职责要求
(一)实施范围
资源县所辖7个乡(镇)。
(二)实施对象
资源县辖区内符合条件且属国办系统建档的脱贫人口。
(三)选聘条件要求
1.基本条件要求。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2)当地脱贫人口。
(3)年龄要求在18—60岁之间,责任心强,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可以对初聘时未满60周岁,现年龄为60-65周岁且身体条件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人员进行续聘,由乡镇人民政府从严把控人数。
(4)常住当地,有相应的巡护时间保障。
2.续聘要求。
聘任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生态护林员下一年度优先续聘,考核不合格及自愿退出的生态护林员不再续聘,另行补选。补选及新增加的生态护林员优先考虑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户人口。对原选聘的生态护林员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应当续聘,并重新签订管护协议。
(1)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核实为脱贫人口;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认真履行管护职责,年度考核合格,自愿续聘;
(4)年龄一般在18-60周岁之间(包括2021年年底前满60周岁的脱贫人口),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责任心强。
3.选择生态护林员应优先考虑情况。
(1)劳动力较少或虽有劳动力但就业途径较少的家庭。
(2)返贫风险较高的脱贫户。
(3)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规定应予优待的家庭。
(四)期限要求
生态护林员实行聘任制,生态护林员聘任期为一年。
(五)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在林区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对管护责任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等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资源的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动物、珍稀树种和古树名木要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砍滥伐林木、毁坏林木及幼树、乱征滥占林地、乱垦滥占草原、违规占用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干扰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违反草原禁牧休牧和草育平衡规定等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
4.对管护责任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报告。
5.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以及松树死亡情况及时报告。
6.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及时报告,能制止的及时制止。
7.及时上报管护责任区内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情况。
8.做好其他临时性涉林工作。
四、乡镇部门职责分工
(一)县财政局
负责生态护林员资金管理。
(二)县乡村振兴局
负责生态护林员身份审定。
(三)县林业局
负责牵头拟订生态护林员选聘方案、管护标准、管理与考核相关办法,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协助生态护林员队伍的选聘,建立生态护林员管护考核机制,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指导乡镇组织生态护林员进行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业务知识培训。
(四)乡镇人民政府
对辖区生态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工作负总责。负责按照“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选聘程序组织生态护林员的遴选,划定生态护林员管护区域,与生态护林员签订生态管护劳务协议,建立生态护林员管理台账,负责生态护林员的上岗及业务知识培训、人事及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林业工作站)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培训、日常管理和考核监督等具体工作。生态护林员聘任结果应报县林业局及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五、资金测算及来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桂财资环〔2020〕76号)精神,安排我县生态扶贫资金450万元,全部用于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全县拟聘生态护林员750人,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测算,共需资金450万元。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按选聘护林员人数把资金拨付到县林业局,根据考核情况登记造册发放。
六、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副主任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本乡(镇)实际,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本乡(镇)的《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并负责抓好县、乡(镇)《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按时完成选聘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2021年度的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工作,请各乡镇务必在县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及时制订选聘实施方案及选聘办法,按期按质完成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三)合理划分管护范围
管护范围原则上为本村内集体和个人的公益林、天然林、湿地等土地资源,生态护林员个人资源管护面积根据管护难易程度来定,原则上不能低于500亩。
(四)加强业务能力培训
生态护林员需经岗前培训方可正式上岗。县林业局负责指导、组织生态护林员开展林业政策法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业务知识培训,每年组织和指导乡镇开展生态护林员上岗、业务、安全生产等培训不少于2次,以提高生态护林员的业务水平。各乡镇人民政府可自行组织生态护林员上岗、业务培训,报县林业局备案。
(五)加强日常履职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作为推进林长制工作落实的一项重要抓手,加大国家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的应用,运用好考核机制,规范对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的监管。充分发挥好生态护林员在林业法规政策宣传、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信息上报、早期处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附件:1.资源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分配表
2.资源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
附件1
资源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分配表
(按林地面积和脱贫户分配)
|
乡 镇 |
林地面积(公顷) |
脱贫户 (户) |
续聘护林员 (名) |
新增护林员(名) |
|
资源镇 |
27663 |
1309 |
125 |
3 |
|
中峰镇 |
26071 |
748 |
120 |
0 |
|
梅溪镇 |
32978 |
2080 |
158 |
5 |
|
瓜里乡 |
20334 |
1749 |
105 |
2 |
|
车田乡 |
25597 |
2853 |
119 |
2 |
|
两水乡 |
12056 |
1371 |
59 |
2 |
|
河口乡 |
10202 |
606 |
48 |
2 |
|
合 计 |
154901 |
10716 |
734 |
16 |
附件2
资源县2021年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吴龙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启明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员:李清燃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主任、
县委办副主任(兼)
李承宏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周科县财政局局长
胡泽林县林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魏玉国资源镇党委书记
曾懿中峰镇镇长
肖竣夫梅溪镇镇长
唐国辉瓜里乡乡长
潘建车田苗族乡乡长
兰李平两水苗族乡乡长
盘荣云河口瑶族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胡泽林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资源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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