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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关于印发《落实2018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 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8-01 23:22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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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办公室文件

资扶领办发〔201927

 

 

资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2018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

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单位:

现将《落实2018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723

 

 

 

资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

2018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

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资源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绩效考评公众评议意见建设整改工作的通知》(资督效办发〔2019〕8号)要求,县扶贫办对应负责“桂林市资源县贫困户分配不公平,希望公平分配贫困户”和“希望桂林市资源县的政府可以落实好扶贫政策”2个自治区级公众评议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为切实抓好这2个问题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聚焦脱贫攻坚责任、工作、政策落实,从城乡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焦点问题、环节入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好政策执行落地关,通过精准政策落地,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对扶贫工作的认知、认可。

二、整改目标

通过抓好对城乡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的整改,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城乡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率,精准脱贫攻坚政策落地,提升工作质量,增进城乡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三、原因剖析、整改措施及整改责任分工

(一)关于“桂林市资源县贫困户分配不公平,希望公平分配贫困户”的意见建议。

原因剖析:一是部分城乡群众对脱贫攻坚精准识别政策不知晓,人云亦云;二是当前扶贫政策集中向贫困户倾斜,少数城乡群众心理不平衡;三是精准识别打分政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再加上财产检索等的局限性,存在少量识别不精准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引导,让城乡居民更好更深入地知晓精准识别政策,了解纳入贫困户相关程序和规定要求等,消除城乡群众片面为存在分配贫困户指标的错误思想。二是扎实开展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工作,强化对贫困人口的财产检索力度,对一经查实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对象,及时将其剔除出贫困户序列,提高贫困人口的识别精准度。三是加大对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管理的“六类特殊人群”(即临界户)的关爱力度,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及信息中心,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人:李承宏、蒋海生,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

(二)关于“希望桂林市资源县的政府可以落实好扶贫政策”的意见建议

原因剖析:一是部分城乡群众对扶贫政策不知晓、不知情;二是部分扶贫政策因上级政策不断调整,造成基层在执行政策时存在一定的偏差;三是当前扶贫政策集中向贫困户倾斜,少数城乡群众心理不平衡;四是部分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工作做得不够到位,影响了城乡群众对扶贫项目的认知。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督促各成员单位精准各项扶贫政策实施。二是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城乡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严格执行好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确保扶贫资金的精准使用。

整改时限:2019年10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整改责任人:李承宏,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整改意识。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及扶贫办各股室要增强问题整改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明确整改具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推进公众评议意见建议整改工作,从源头入手,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推进机制,通过问题整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

(二)统筹推进整改。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及扶贫办各股室要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扶贫审计和扶贫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统筹好工作力量,一体推进、一起解决。

(三)及时报告情况。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及扶贫办各股室每月30日前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个月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到县督效办。2019年11月20日前向县督效办报送整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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