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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考、中考、学考)即将到来,为了给全县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生活和休息环境,以及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卫健局在考前派专业医务人员到考点指导消杀工作,考试期间派足专业医务人员到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医务人员协助指定的考试工作人员对进入考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有研判经验和处置能力。卫健部门要把考试防疫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为健康考试保驾护航。
二、高考、中考、学考期间,县城和各乡(镇)噪声污染严格管制时间为:6月5日至8日(高考);6月22日至26日(中考);6月17日至18日(学考)。在此期间,由资源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县文广体旅局等单位严格控制下列噪声源,并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一)禁止建筑施工单位在中午12:00时至14:30时,晚上19:30时以后进行建筑施工作业,考场附近全天禁止机械施工作业。
(二)对县城和各乡(镇)的文化娱乐场所(卡拉OK厅、舞厅、录像室、音乐迪吧等)、夜宵烧烤店面摊点及家庭娱乐的噪声进行严格控制,禁止超过场所边界噪声标准,严禁娱乐场所在晚上22:30时以后营业。
(三)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广告宣传等噪声扰民,严禁使用室外高音喇叭进行招商、宣传、揽客等活动。
(四)高考、中考、学考期间,资源生态环境局设立环境噪声污染举报电话,电话号码:12369(4318382)。资源生态环境局要对所举报的扰民噪声污染源现场进行监测,派出环境执法人员到考场周围进行实地查看,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试卷的运送、保密和考场的安全保卫以及高考、中考、学考期间的交通管制、疏导工作。一是确保高考、中考、学考试卷的安全,严防被盗事件发生;二是确保各考点周边的治安秩序,安全有序;三是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对扰乱考场纪律、危害考生人身安全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高考、中考和学考顺利进行。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及高考、中考、学考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县机要保密办要积极主动配合教育、公安部门,依法加强考试保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考前负责检查保密室的设施是否符合国家保密规定,考试期间检查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值班,试卷运送、交接、保管是否按规定办理。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县城市管理监督部门要对全县所有饮食服务部门进行一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考点的食堂和考场附近的饮食摊点。对不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及传染病发生。
六、县自来水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资源供电公司要加强管理,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期间每个考点不断水不停电,使各类考试顺利进行。
七、县邮政、电信部门要确保考试和招生录取期间邮政运输、电信讯号畅通,不准积压招生信件,要想方设法将录取通知书送到考生手中。县邮政局要安排车辆协助教育招生部门做好接送试卷工作。
八、县气象部门在高考、中考、学考期间,要认真做好气象预报工作,并及时与县教育部门取得联系,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九、各学校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管理,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十、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考试疫情防控和考试环境保障工作,履行好各自职责,为考生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考试环境。如果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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