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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残联关于做好2023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0 号)等关于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精神,为加强我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重要意义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工作的重点是义务教育,随班就读是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要建立个别化的评价体系,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随班就读学生多元智能的开发,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
二、以人为本,注重融合,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一)各随班就读学校应当积极创建尊重、宽容和友爱的校园环境和氛围。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使其乐观面对人生,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加强对普通学生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学生的教育,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相互尊重、相互接纳、共同学习、共同成长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二)随班就读教学要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学校可以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对其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作适度调整。教育教学中充分考虑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教育需要,在座次安排、集体活动、教学具准备、助学伙伴配备等方面加以关注和落实。
(三)关注残疾学生教育,完善任课教师的评价。教师在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在教学目标的设置、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方法的选择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关注残疾学生的特殊学习需要,实施针对性教学。各随班就读学校要对随班就读学生实行“计入成绩、不计人数”的机制(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即随班就读学生的成绩和普通学生一样纳入班级评价,但不计入班级人数。同时各校每周利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或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对随班就读学生开展的个性化教育应当纳入到教师的课量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管理体制。随班就读是特殊教育的主体,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具体教师、开展实质活动和完善教师评价,推动随班就读工作健康发展。
(二)强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管理。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或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学校要充分利用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的各类设备设施,精心谋划,安排好教师,定期对辖区内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个性化训练和教学。
资源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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