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 教育领域 > 经费使用与困难资助信息

资源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 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免保教费(第二批) 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5-11-12 09:00     来源:资源县教育局     作者:资源县教育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4〕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预下达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5〕61号)、《关于调整我县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资发改价格〔2021〕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认真仔细核查,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现下达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免保教费(第二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免保教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经批准的保教费标准据实免除,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 依法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750元/生·学期标准予以免除,对2014、2015年脱贫户子女予以差异化补助。

二、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下指标到预算单位,公办幼儿园按进度支付;民办幼儿园由预算单位直接拨付各园落实免保教费政策。用款计划表复印一份交县教育局资助中心。

三、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禁挤占、挪用或滞留。

四 、做好免保教费补助档案整理工作。

附件:2025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免保教费 (第二批)补助资金分配表 

资源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1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