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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教育局关于下拨2023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2023-11-01 13:05     来源:资源县教育局     作者:宁紫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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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初中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国办发〔2011〕54号)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2〕123号 )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60号)要求,经研究,现下拨你校2023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元(详见附件),该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天数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补助天数:按41天拨款。

二、补助方法

采用实物发放的方式进行补助,具体操作办法按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教电〔2012〕15号)的要求实施。

三、资金管理和要求

(一)各学校要按照相关的文件要求,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采用实物发放的补助方式,杜绝给学生或家长发放现金。要把专项资金单列收支,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全面公开经费账目,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做到透明、公开,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资金,严禁学校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违者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从严处理。

以上通知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资源县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资源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资源县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分配表(第二批)


编制单位:资源县教育局                                       单位:人.元


单位

学生数

标准

天数

金 额

已拨

实拨

备注

瓜里中心校

876

5

101

442380

280200

162180

 

车田中心校

1457

5

101

735785

457200

278585

 

两水中心校

267

5

101

134835

84300

50535

 

河口中心校

141

5

101

71205

42300

28905

 

资源镇中心校

2114

5

101

1067570

631800

435770

 

梅溪中心校

1178

5

101

594890

376800

218090

 

中峰中心校

1556

5

101

785780

492000

293780

 

资源实验中学

2906

5

101

1467530

852900

614630

 

资源镇初中

1288

5

101

650440

383700

266740

 

梅溪初中

766

5

101

386830

236400

150430

 

瓜里初中

464

5

101

234320

153600

80720

 

车田初中

861

5

101

434805

258900

175905

 

合 计

13874

 

 

7006370

4250100

2756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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