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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春季学期第三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3〕677号)文件精神,本次审计发现我县2020年春季学期至2022年春季学期累计有4人次农村低保等特定保障对象学生未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现下达2023年春季学期第三批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 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补发此4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学期,初中625元/生·学期;
义教“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250元/生·学期,初中312.5元/生·学期。
二、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到各中心校和县直学校的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补贴代发过渡专用户,力争在6月30日前将本学期第三批义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款通过广西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系统发放完毕。
三、此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禁挤占、挪用或滞留。
四、做好此项资助工作档案整理工作,教育局将不定期到各校督查。
附件:2023年春季学期第三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生活费补助分配表(用于补发2020年春季学期至2022年春季学期漏助学生)
资源县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