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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我县就问题五“少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还有5件尚未办结。本次督察收到群众信访举报281件,122件为重复件,重复率为43.4%。其中,临桂区鲁山路100号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臭气扰民问题18件,在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群众也多次投诉,2020年以来从各信访渠道转办该问题170次,当地虽采取一定措施,但问题未彻底解决;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岛坪铅锌矿浮选矿厂废水污染农田问题8件,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时均接到投诉。”措施16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五:少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还有5件尚未办结。本次督察收到群众信访举报281件,122件为重复件,重复率为43.4%。其中,临桂区鲁山路100号联谊农用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臭气扰民问题18件,在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时群众也多次投诉,2020年以来从各信访渠道转办该问题170次,当地虽采取一定措施,但问题未彻底解决;恭城瑶族自治县西岭镇岛坪铅锌矿浮选矿厂废水污染农田问题8件,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回头看”时均接到投诉。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目标落实情况
2023年自治区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3件,均已办结,无重复投诉的信访件。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措施16:加强重复投诉信访问题的整改。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加强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办理的通知》要求,建立群众举报件验收销号机制,逐件验收销号,确保群众诉求得到真正解决。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重复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重复举报和不满意信访件,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领导包件化解制度,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目标、责任人,加快整改进度。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方式,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力争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重访率逐步下降。定期对交办件进行抽查和回访,每年抽查和回访率不低于交办件总数的10%。
落实情况:2023年自治区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3件,均已办结,无重复投诉的信访件。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2日资源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问题编号五:措施16整改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工作,该问题已按照整改措施逐一落实整改,同意验收销号。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3-4311155
联系地址:资源县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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