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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编号十九: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情况
措施25: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各项要求;按要求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申报登记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公开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推行电子联单,逐步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行为。
落实情况:对全县范围开展了危险废物排查工作。2023年以来,排查工作共出动50人次,车辆10车次,排查企事业单位26家,其中1家为资源县人民医院、7家乡镇卫生院,7家加油站,对社会源包括:汽修行业、废铅酸蓄电池。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深入到各个工业企业,逐一上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并对各企业危废产生产废数量、种类进行调查摸底。检查主要内容:是否完善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以及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危险废物环境应急预案、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台账、规范标志牌的设置、完成平台操作、规范危险废物分类存放等。
经排查,我县8家医疗单位医疗废物委托第三方回收处置,在收集、贮存、转移无违法行为,相关台账记录完整、清晰,未发现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问题;中峰镇工业集中区内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无化工园区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加油站废油收集、处置规范;汽修厂废旧蓄电池由公司统一回收,辖区内没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措施26: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废铅酸蓄电池产生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的违法行为。
落实情况:开展辖区内废铅酸蓄电池专项整治行动,排查工作共出动20人次,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四、验收情况
2024年8月4日,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问题组织了内部验收。一致认为,该问题的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合理,验收销号台账资料齐全,确定已经完成整改工作,验收通过。下一步,各部门各司其职,上下联动,继续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我县危险废物得到规范管理,环境风险隐患得以消除。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3-4311155
联系地址:资源县城北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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