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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
举报问题:1.地址:资源县梅溪大滩头六源组,资源县六源矿业。炸药开采矿石震坏村民房屋,施工作业无防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产生的废水外排导致地下水污染,山泉水无法饮用。2.地址:资源县资源镇晓锦村青头源,资源县源祥养殖专业合作社。2018-2020年长期排放养殖废水,2020建设化粪池后长期不使用,简单处理后经稻田排出,村子及下游恶臭熏天。曾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但投诉人信息被泄露。3.地址:资源县晓锦村青头源,资源县闽华矿山及其加工厂,未进行雨污分流,沉淀池未遮盖,下大雨时会导致废水外排。加工厂涉嫌在夜间偷排白色污水。4.地址:资源县晓锦村天门银乡,资源县鲲鹏矿山;资源县晓锦村青背,资源县鲲鹏矿山加工厂。矿山及其加工厂未进行废水分流,沉淀池未遮盖,下大雨时会导致废水外排。加工厂经常在夜间偷排废水,噪声污染严重。5.资源县梅溪镇铜座村,资源县骊马矿山;资源县梅溪镇咸水口村,资源县骊马矿山加工厂。矿山及其加工厂直排、偷排废水。未进行雨污分流,沉淀池未遮盖,无事故应急池,下大雨时会导致废水外排。多次在微博曝光,企业未进行整改,生态环境局未对其进行处罚。6.地址:资源县两水苗族乡塘洞;宝山石材矿山及其加工厂,未进行雨污分流,沉淀池未遮盖,下大雨时会导致废水外排。多次在微博曝光,企业未进行整改,生态环境局未对其进行处罚。7.地址:资源县晓锦村沙坝口,紫煜矿山及其加工厂,未进行雨污分流,沉淀池未遮盖,无事故应急池,下大雨时会导致废水外排。该厂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企业,仍存在环境问题。8.地址:资源县晓锦村茶园,同发石材加工厂,未进行雨污分流,沉淀池未遮盖,无事故应急池,下大雨时会导致废水外排。9.资源县山区水源头的偏远村屯没有垃圾存放点及清运服务,村屯垃圾直接倒入河中。10.资源县小型水电站长时间上游完全截流,生态流量泄放不到位,下游生态环境受到影响。11.资源县修墓村和金山村盗采山砂、河砂情况严重,多次反映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受理编号:第十批序号97(X2GX202104190012)
二、整改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资源县应急管理局、资源县农业农村局、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资源县自然资源局、资源县城市管理监督局、资源县水利局
配合单位:梅溪镇人民政府、资源镇人民政府、两水苗族乡人民政府、资源县林业局
三、整改调查处理情况
(一)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整改责任
根据第二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性质,明确了受理编号:第十批序号97(X2GX202104190012),由牵头单位联合配合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制定了整改措施。
(二)调查处理情况
1.该采石场为资源县六源矿业有限公司,距离最近的村庄100米左右,调查当日,该采石场正在停产整改。群众投诉中提到的“炸药开采矿石震坏村民房屋”问题,经现场调查,2017年发生过16户村民房屋开裂等问题,原企业主积极与当地农户进行协商和赔偿。2019年新的企业(资源县六源矿业有限公司)接管后,于2021年3月3日已为梅溪镇大滩头六源村民小组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里面含有村民的财产损失险,如若有村民房屋的损毁,需经相关资质单位进行鉴定,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理赔。
投诉中提到的“施工作业无防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产生的废水外排导致地下水污染,山泉水无法饮用”。经实地核查,该采石场已建成密闭加工车间,在加工过程中,采用喷淋装置有效抑制扬尘。在2021年3月22日和4月18日,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和梅溪镇人民政府曾对该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采石场存在以下环境问题:①最后一级沉淀池已满,雨季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溢出至下游水电站的水渠中。②加工区周边雨水冲洗场地产生的废水(溶淋水)只是简单的排入最后一级沉淀池。③沉淀池坝体距离供电电杆线路1米左右,存在安全隐患。④开采区雨污分流未做好,雨水冲洗场地产生的废水(溶淋水)部分溢出至公路,导致路面泥泞,晴天过往车辆时产生扬尘。⑤物料堆场露天堆放,未做好“三防措施”。该采石场废水排放到电站水渠,下游无居民饮用水源和饮用山泉水,该村庄居民饮用水及山泉水未受到影响。
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该养殖场为资源县源祥养殖专业合作社,2019年之前,因该合作社规模不大,养殖量小,污水通过沼气池简单处理后,排入稻田,排放养殖废水部分属实。之后该合作社将附近四片稻田收购,并种植莲藕及草类吸收,并无直接排放养殖废水。2019年,因扩大养殖规模,该合作社投资了171.5万元,新购置并安装污水处理设备一组、固液分离机一组。改扩建后,粪便堆肥大棚为1200平方米、沉淀池占地1000平方米、污水处理池改建1000立方米、沼液收集塘2000立方米,对养殖废水进一步处理。综上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3.广西资源闽华石材有限公司加工区距离最近村庄约2公里。调查当天该公司开采区未生产,开采区建有多个沉淀池、1个雨水收集池、1个应急池、截洪沟均已采取三面光措施,未见堵塞,已进行雨污分流。调查当天加工区未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该企业加工区建设有6个废水沉淀池,已安装絮凝剂投放装置,废水循环使用。安装有2套环保压滤机,用于泥水分离,所产生的泥饼堆放在固定堆场,废水进行沉淀净化。该企业加工区已做好雨水沟、截洪沟及雨水沉淀池,均已采取三面光措施,未见堵塞或渗漏。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并不产生刺激性气味,也无挥发性有毒物质和其它污染因子,因此环评报告表中,对这一类企业并没有要求其沉淀池进行加盖。沉淀池最下面的应急池能够收集雨季来临时沉淀池未能完全处理的废水,并通过絮凝剂投放装置进行处理。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4.资源恒信石材有限公司(原鲲鹏)加工区距离最近民房约50米左右,经调查,该公司开采区作业平台建有截洪沟,均已采取三面光措施,未见堵塞,已进行雨污分流。该公司加工区的废水均能收集,无生产废水外排,该企业加工区建设有5级废水沉淀池,已安装絮凝剂投放装置,废水循环使用。安装有1套环保压滤机,用于泥水分离,所产生的泥饼堆放在固定堆场,废水进行沉淀净化。该企业加工区已做好雨水沟、截洪沟及雨水沉淀池,均已采取三面光措施,未见堵塞或渗漏。所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并不产生刺激性气味,也无挥发性有毒物质和其它污染因子,环评报告表中显示,对这一类企业并没有要求其沉淀池进行加盖。该公司加工区生产时确有噪声产生,直至目前未接到因噪声问题的举报。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5.广西资源县骊马矿业有限公司,开采区距离最近村庄2公里左右,加工区距离最近村庄50米左右。经实地调查,该公司开采区下方建有多个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应急池,截洪沟均已采取三面光措施,未见堵塞。沉淀池安装了絮凝剂投放装置,最后一级沉淀池有水排出,但是水质清澈。下方安装了矿山污水一体化处理机一套。但开采区的废水、废渣处理设施不完善,下大雨时存在废水外排现象。加工区已进行雨污分流,石材厂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并不产生刺激性气味,也无挥发性有毒物质和其它污染因子产生,环评报告表中显示,对这一类企业并没有要求其沉淀池进行遮盖。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6.广西资源县宝山矿业有限公司,距离最近村庄100米左右。经调查,该公司开采区截洪沟均已采取三面光措施,已进行雨污分流,未见堵塞,开采区没有单独的沉淀池和应急池,因为开采区与加工区的距离较近所以通过管道将生产废水引至下方的加工区的沉淀池处理,加工区建有多级沉淀池和应急池,已进行雨污分流,检查时未见废水外排。石材厂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并不产生刺激性气味,也无挥发性有毒物质和其它污染因子产生,环评报告表中显示,对这一类企业并没有要求其沉淀池进行遮盖。该企业按照相关部门提出的要求正在进行整改。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7.广西资源县紫煜开发石材有限公司,加工区距离最近村庄1公里左右。经调查,该公司开采区下方建有多个沉淀池、雨水收集池、应急池,完善了雨污分流,安装了矿山污水一体化处理机一套,用于泥水分离,检查时,未见有废水外排。调查当日加工区正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废水外排。该企业加工区建设有2个大型废水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沉淀池下方建有应急处理池,能够收集沉淀池未能处理的废水,并通过絮凝剂投放装置进行处理。检查时应急池未满,水质较清澈,并按要求进行加固增高。该企业加工区已做好雨水沟、截洪沟及雨水沉淀池,均已采取三面光措施,未见堵塞或渗漏。由于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并不产生刺激性气味,也无挥发性有毒物质和其它污染因子,环评报告表中显示,对这一类企业并没有要求其沉淀池进行加盖。该公司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被举报过,资源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分解整改责任,于2018年12月已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后续的开发过程中,废渣废石堆放不规范,未综合利用,相关部门对企业提出整改要求,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目前正在整改当中。
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8.该公司为桂林资源同发石业有限公司,加工区距离最近村庄1公里左右。经调查,该企业加工区建设有3个废水沉淀池,废水循环使用。安装有1套环保压滤机,用于泥水分离,所产生的泥饼堆放在固定堆场,废水进行沉淀净化。正在对环保压滤机旁的沉淀池进行维护和扩建。该企业加工区已做好雨水沟、截洪沟,已采取三面光措施,还未建设好雨水收集沉淀池及应急处理池。由于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并不产生刺激性气味,也无挥发性有毒物质和其它污染因子,环评报告表中显示,对这一类企业并没有要求其沉淀池进行加盖。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9.资源县于2018年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由资源县阳光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负责全县所有乡镇所在地及全县74个村(街)委所在地150余个重点村屯的保洁作业和生活垃圾清扫、清运、处理工作。同时负责所有具备清运条件的区域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全县各乡镇确有部分边远村屯因不具备条件未纳入项目公司范围。但对全县1000人以上水源的村庄,都纳入了重点保洁范围。对人口稀少、边远的山村,确实没有纳入清运服务,由辖区负责动员村民自主对垃圾实行分类处理,一部分实行沼气发酵处理一批,另一部分采取堆放发酵作为有机肥处理一批,对玻璃瓶、塑料制品等由村民收集到废旧市场销售处理。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0.资源县所有电站在修建时均已做《水功能规划论证》和《水资源论证》要求保持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资源县水利局不定期对资源县所有电站进行检查监督,发现有未保持下泄流量的,及时恢复,但是有部分电站业主在枯水期为了经济效益,存在减少生态下泄流量的情况,造成群众上访。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1.资源县一直重视盗采山砂、河砂查处工作,将打击采砂工作列入全县重点工作,成立重大项目指挥部,对非法开采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经县水利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核查,2019年,修睦村当地群众以办养殖场的名义将山砂倾倒到修睦河,在养殖场开挖平整场地时,存在对外出售砂石的行为,县自然资源局已对非法开采行为进行了处罚。2020年以来,出动巡查70余次,巡查人员200余人次,在金山村共立案查处非法开采山砂8宗,共处罚没款11.5万元。2021年4月21日,资源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核查,修睦村及金山村目前未发现新的非法开采行为。金山村和修睦村辖区内没有大型河流,只有一条小河(当地称修睦河)从金山村流经修睦村再汇入资江,经现场勘察,该流域上游原来有资源县湛头山砂场(该砂场的采矿许可证已于2019年6月7日到期);据实地查看和走访周边群众,发现这些砂场和工程的弃土,以及自然原因形成的少量水土流失受雨水冲涮洗入河流,河道内有部分砂石,没有盗采河砂现象。综上所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1.要求资源县六源矿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确保周边村民的安全,对矿山加强监管,保证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明确部门和企业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环保措施。
2.要求资源县源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做好整改。一是立即配备发电设备,确保废水循环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二是在1号应急池旁新建一套废水循环处理设施,对废水进行再次处理;三是采购沼液运输车,将处理后的废水收集用于林木灌溉。
3.加强石材企业监管,对我县石材企业问题进行梳理,列出清单,要求企业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与加工,从根本上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开采。
4.县水利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电站进行经常性巡查检查,对未保持足够下泄生态流量的电站,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要求电站要保持生态下泄流量,在枯水期可以进行涉水建筑物建设的时候,采取工程措施,保证生态流量。
5.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乡镇加大资金投入,规范垃圾的临时堆放,定期对垃圾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大宣传教育,让村民自觉做好垃圾的分类减量和规范堆放。
6.加强对非法开采行为的动态巡查和打击力度,对非法开采、盗采等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非法开采行为,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绝不姑息。
四、整改完成情况
1.资源县六源矿业有限公司已增加了警示标识牌和宣传标语,和村民的房屋赔偿问题经过梅溪镇人民政府和大滩头村委及矿山协商,基本赔偿到位,极个别认为赔偿过低的住户县应急管理局已建议其走法律途径。加工厂区安装喷淋设施,购置洒水车、雾炮机等,对厂区周边定期或不定期洒水,扬尘治理措施基本到位,安装了榨泥机。
2.资源县源祥养殖专业合作社完成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更新和维护,新建污水管道回收150m;购置沼液收集车一辆,一次可收集15m3污水用于还林。
3.闽华石材开采区雨污分流基本完善,靠山体的雨水沟已疏通;已设立管道将开采区生产废水接到沉淀池处理;榨泥机已安装可以生产使用;已基本设立雨水沟和污水沟标识牌。加工区压泥机下方的雨水沟已基本完善。
4.鲲鹏石材开采区截排沟已基本完善,榨泥机已安装。加工区榨泥机下方的水沟已基本完善。
5.骊马石材开采区雨污分流已基本完善,排污沟已基本完善;已疏通雨水沟。加工区废渣堆放点已部分硬化。
6.宝山石材:开采平台保留原有的截洪沟,生产废水沿着石壁而下,流到加工区沉淀池处理。开采区半山腰有2个污水沉淀池,因地势陡峭,沉淀池容积小。加工区修建了沉淀池,安装了环保压滤机。
7.紫煜石材:开采区雨污分流措施已基本完善,已疏通雨水沟,开采区作业面下方修建了初期污水处理池,通过管道将生产废水接到了沉淀池处理。加工区榨泥机已安装使用。
8.同发石材雨污分流设施已基本完善。
9.资源县实行了7个乡镇74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各村屯各村民小组生活垃圾统一装桶后,有垃圾清运车定点清运,各收集点生活垃圾由清运车辆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或无害化处理站,经过机械推平压实,除臭消杀后填埋或无害化处理站焚烧处理。
10.资源生态环境局、资源县水利局于2021年10月11日下发了《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资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资源县水电站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资环水联报〔2021〕1号),方案要求水电站保持生态流量。
11.资源县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盗采河砂山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成立了以县政法委牵头的指挥部,资源县自然资源局对修睦村、金山村非法开采行为进行查处,未发现新的非法开采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资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7日,共7天。
受理部门: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73-4311155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资源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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