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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人民政府: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保障生态环保资金投入
2025年,我县累计统筹各类财政资金1250万元,重点投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具体安排如下:
1.生态环保执法能力建设资金50万元:用于配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装备、规范案件查办流程,提升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200万元:专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改善村庄人居环境质量。
3.涉重金属环境污染治理资金205万元:用于重金属污染应急物资储备与处置、涉重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以及重点区域土壤重金属检测与修复,助力改善县域大气、水环境质量,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4.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资金426万元:保障县城污水二期工程及梅溪镇、中峰镇等7个乡镇污水厂,以及3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常态化运营维护。
5.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资金369万元:用于学子冲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技术升级改造及设施运行维护,提升垃圾处理的环保水平。
(二)强化资金监管与效能提升
一方面,加快资金筹措与拨付进度,确保生态环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提升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保障压力较大:受我县财力不足、中央转移支付依赖度较高,以及化债、“三保”等支出压力叠加影响,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的持续保障能力有待增强。
2.项目推进效率待提升:部分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阶段前期准备不充分、项目前期工作周期较长,导致资金下达后项目开工滞后,影响资金使用时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将生态环保作为财政重点支持领域,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对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等项目的资金保障,建立生态安全财政支持机制。
2.多渠道统筹资金来源: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向上争取转移支付及专项调度款等方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优结构”原则,优先保障生态环保领域支出。
3.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与项目单位、施工方的协同联动,压实项目主体责任,建立项目进度跟踪督办机制,督促优化施工组织、倒排工期;对已完工项目,加快推进结算审计,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资源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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