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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教育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资源县教育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1.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普及环境保护知识;
2.积极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3.抓好各级学校的绿化、美化、净化工作,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
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出现重污染天气可能危及师生健康时采取应急措施;
5.加强各级学校实验室管理,探索开展学校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现状数据收集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资源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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